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奥普光电: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4-24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

程》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

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间限制。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限制。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权性质的证券。
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诉讼。
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      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赔偿责任。
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
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      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
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      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
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      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      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
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知包括以下内容:                  内容: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
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      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会召开日上午 9:15,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 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          ……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审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 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时公开披露。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股份总数。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
席 股 东 大 会 有表 决 权 的股 份 总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数。                             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
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 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比例限制。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 第八十五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大会表决。                       ……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 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股东大会在董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事、监事选举中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程的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       ……
     ……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职 应 向 董 事 会提 交 书 面辞 职 报 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情况。                                 定最低人数时,或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 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
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 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该董事的辞职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额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职 自 辞 职 报 告送 达 董 事会 时 生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效。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
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 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
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 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委托书中应载明
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 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
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
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 议的董事 应当在授 权范围 内行使 董事的权
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 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
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 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
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六十六条      监事应当             第一百六十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完整。                                         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
                                       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
                                       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
                                       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七十一条      监事会行             第 一 百七 十一 条    监事会行使 下列职
使下列职权:                           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
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 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
面审核意见;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员 执 行 公 司 职务 的 行 为进 行 监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 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