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06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二) 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本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本议案已由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1.00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00-
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营口路 588 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
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0431-86176788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8”,投票简称为“奥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 所投资者 服务密 码”。 具体的 身份认 证流程可 登录互 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单位)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
1.00 √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 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