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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06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二) 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本次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本议案已由 2020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栏目
  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1.00                                                           √
           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00-

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营口路 588 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

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0 年

11 月 20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0431-86176788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8”,投票简称为“奥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 所投资者 服务密 码”。 具体的 身份认 证流程可 登录互 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单位)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
 1.00                                         √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 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