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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光电: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

22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晓慧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晓慧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王晓慧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辞职后,王晓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晓慧女士的辞职未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

行。公司董事会对王晓慧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王晓慧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提名刘艳春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上述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刘艳春女士

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刘艳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刘艳春女士,1975 年 8 月生,瑶族,湖南邵阳人。1998 年 7 月参加工作,

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1994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湘潭大学(国际经贸管

理学院会计专业)学习。1998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历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经办主办员、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11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副总监,证券

事务代表。2020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

部总监。2019 年 2 月至今兼任广东风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艳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股东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与证券事务部总监,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