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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光电: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16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
   1.00                                                          √
             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 1 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4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
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营口路 588 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凭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 2022 年
8 月 26 日 15: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
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
权委托书见附件)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
         电子邮箱:up@up-china.com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8”,投票简称为“奥普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单位)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支付现金购买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
1.00                                                     √
         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投票人只
      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
      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