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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光电: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0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与关联方中国科学
  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发生关于销售产
  品、租赁厂房、提供研发及加工服务的关联交易。现对 2023 年度拟发生的上述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26,153.79 万元(不含税)。
  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17,041.35 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守红、韩诚山、黎大兵、薛

  栋林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且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

  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不含税)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关联人                                          已发生金额     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万元)
                                                                   (万元)    (万元)
                             销售产品、提
公司向关联人                                             25,
                长春光机所   供研发、加工   协议价格               7,008.37    16,687.56
  销售产品                                               000
                                服务
                 长春长光启
                 衡传感技术      销售产品    市场价格       800       116.84
                  有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人
                 长春光机所      租赁厂房    市场价格     353.79     88.4475       353.79
  租赁厂房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预计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金额     金额                   与预计金额
   类别                 易内容                          占同类业务                   及索引
                                    (万元)   (万元)                  差异(%)
                                                        比例(%)
                        销售产                                                    详见公司于
公司向关联              品、提                                                    2022 年 4 月
               长春
    人                    供研   16,687.56   18,000       26.61         7.29      29 日刊登在
               光机所
                        发、加                                                    巨潮资讯网
 销售产品
                        工服务                                                    的《长春奥
                                                                                  普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
公司向关联
               长春      租赁                                                     司关于 2022
    人                             353.79    353.79        100           0
               光机所    厂房                                                     年度日常关
 租赁厂房                                                                         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说明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介绍
         长春光机所成立于 1952 年,法定代表人为贾平,开办资金为 14,450 万元,
   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3888 号。长春光机所是中国科学院直属研
   究机构,是以知识创新和高技术创新为主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
   程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多学科综合性基地型研究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长春光机所总资产 868023.87 万元,净资产 411253.78 万元;2022 年
   度事业收入 233255.99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
    长春光机所持有公司 42.4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
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04 年 2 月 25 日,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租用长
春光机所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的办公楼和厂房,建筑面积为
23,300 平方米,用于公司办公和生产经营。租赁期限为 20 年,租赁价格每 5 年
根据市场租赁价格情况确定一次;200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经
营场所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约定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每年租
金为 277.20 万元;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时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租赁场所总建
筑面积为 20,136.84 平方米,同时约定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每
年租金为 321.63 万元;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时公司与长春光机
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租赁场所总建筑面积为 20,136.84
平方米,同时约定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每年租金为 353.79 万
元;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经营场所租赁协议》
补充协议,约定租赁场所总建筑面积为 20,136.84 平方米,同时约定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每年租金为 353.79 万元。
    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续签了《产品定制协议》。协议约定:
(1)本协议是长春光机所与公司关于零部组件研制生产的框架性协议,双方可
以根据需要,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原则,另行签定具体的实施合同。(2)公司保
证按照长春光机所的要求完成本协议项下的零部组件研制生产并交付给长春光
机所。……(3)本协议有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互惠互利、公允 、公平、

公正的原则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定位是在光电测控仪器设备制造领域从事批量装备部队的军工配套产
品的研制与生产。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光机所作为一个科研单位不完全具备相关工
程项目光机分系统的生产加工能力,必须依赖外协生产商进行加工生产。自2003
年以来,公司一直是长春光机所重大国防科研项目光机分系统合格的总体外协生
产商。
       长春光机所一直承担着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国家重大科研任务,
为国家战略性需求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光电系统和成套技术装备。巩固
和扩大与长春光机所的合作将使公司始终紧跟该领域科技前沿,并将自主研发的
先进的技术应用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国家战略性需求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
的大型光电系统和成套技术装备。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发展起
到了积极作用,使公司始终紧跟该领域科技前沿,并将自主研发的先进的技术应
用于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国家战略性需求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光电系
统和成套技术装备。公司与关联方签订了关联交易协议,该等协议内容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变更的情形;上
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合理,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
则。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事项,该事项应提交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