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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下半年的现场检查报告2018-10-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下半年的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格林美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滨                         联系电话:1866580549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丰                       联系电话:13798277984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胡滨、陈立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0 月 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对格林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对格林美的实
际控制人进行访谈,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相关
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取得和查阅格林美 2018 年持续督导期内的各项治理制度,逐项
分析完备性和合规性,并核查发生的重大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记录,公司章程是否得
到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是否履行合规。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和查阅格林美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 2018 年持续督导期内的相关
工作记录,对格林美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关注公司内部审批
程序的履行情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
                                                                √
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对格林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情况,取得和查阅格林美已披露的全部公告。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和查阅格林美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对格林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现场检查公司资产是否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是否独立,
关注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对外重大投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8.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
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三方监管协议,取得和查阅格林美 2018 年持续督导期内募集资金使用
的财务凭证和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对格林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
行访谈。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和查阅格林美财务情况的相关资料,对格林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索取有关财务资料,查阅公司公告;搜索行业数据,进行比较分
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和查阅格林美相关承诺的资料,对格林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和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对格林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
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发现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下
半年的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立丰                      胡滨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