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4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印尼镍资源项目,扩大 镍资源的获取数量与战略掌控能力,为建设全球竞争力的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 造体系提供战略镍资源保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计划变 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 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增募投 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 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镍资源青 美邦项目”),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将为“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提供镍钴原料, 满足该项目运行对镍钴原料的需要。“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 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银行项目资金 的支持,正在按照预期进度有序建设,本次变更不影响“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 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的实 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6 号)核准,格林 美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 634,793,18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 3.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24,909,962.8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6,512,911.01 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到账,业经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亚会 A 验字(2020)0021 号验资报 告。 (二)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 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 集前 拟 调 整 后 拟 已累计使用 项 目 投资 已 置 换金 募集 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 入募 集 投 入 募 集 募集资金金 总额 额 账户余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额 绿色拆解循环 荆门市格林 1 再造车用动力 美新材料有 49,800 43,381.57 31,457.62 0 29,273.51 2,401.89 电池包项目 限公司 三元动力电池 2 产业链项目 3 万吨/年三元 荆门市格林 动力电池材料 2.1 美新材料有 86,000 75,085.11 55,000 47,152.49 50,115.83 4,907.66 前驱体生产项 限公司 目 动力电池三元 正极材料项目 (年产 5 万吨 福安青美能 2.2 动力三元材料 源材料有限 185,000 97,339.65 68,000 3,453.07 3,453.07 65,527.76 前驱体原料及 公司 2 万吨三元正 极材料) 格林美股份 3 补充流动资金 84,193.67 84,193.67 84,193.67 84,193.67 0 有限公司 合计 404,993.67 300,000.00 238,651.29 50,605.56 167,036.08 72,837.31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 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该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185,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68,000 万元,建设年产 50,000 吨动力三元 材料用前驱体原料和 20,000 吨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53.07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65,527.76 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净额为 64,546.93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80.83 万元)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随着新能源三元动力电池向高镍低钴化的快速发展,掌握镍资源对未来新能 源三元材料战略竞争至关重要。为了掌握镍资源的份额,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签署印尼镍资源 项目增加股权至 72%之正式协议的议案》。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 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与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 成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的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公司下属公司合计持有印 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股权比例已达到 51%。公司还在实施与青山实业下属的 Newstride Limited、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的股权转让 手续,公司下属公司将合计持有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 72%的股权。 当前,在全球用于三元动力电池的核心原料——硫酸镍、镍中间品 MHP 等 基础镍原料异常紧缺与镍价持续高位情形下,快速完成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建 设成为公司重中之重的大事,公司必须集中资源全力促进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 在 2021 年内完成建设,抓住镍资源价位持续高位的机遇,创造更加良好的业绩。 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 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0 万元)用于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 “印尼红 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项目的建设, 以更好地完成“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 镍/年)”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发展新能源材料对镍资 源的需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建成后,将首先配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 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对镍资源项目的镍 钴原料需要。 同时,为了促进 2021 年公司产能释放,保障 2021 年完成 10 万吨三元前驱 体产销目标,完成效益预期,并且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 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的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5,527.7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46.93 万元, 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80.8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 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中国银行项目资金 8.0 亿元的支持,股东资本 金已经投入 2.0 亿余元,银行项目资金与股东投入已经完全覆盖本次募集资金调 整的数量范围,可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本项目已使用银行项目资金与 股东资本金按照规划进度建设,预期年内完成建设。 (三)本次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 荆门市格林美新 1 31,457.62 31,457.62 包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 2 三元动力电池产业链项目 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 荆门市格林美新 2.1 55,000 55,000 体生产项目 材料有限公司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福安青美能源材 2.2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68,000 3,453.07 料有限公司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 青美邦新能源材 2.3 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 0 30,000 料有限公司 /年)(本次拟新增) 格林美股份有限 3 补充流动资金 84,193.67 84,193.67 公司 荆门市格林美新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新增) 0 34,546.93 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238,651.29 238,651.29 四、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 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 (2)实施主体:PT. 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国籍:印度尼西亚 成立时间:2019 年 1 月 8 日 地址:GEDUNG WISMA LANTAI 41, Jalan Jenderal Gatot Subroto No. 42, Kel Kuningan Barat, Kec.Mampang Prapatan, Kota Jakarta Selatan, DKI Jakarta, Indonesia. 营业范围:电池级镍化学产品及其附属品的生产制造与进出口贸易,新能源 材料制造,机电、化工产品的国内贸易与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通过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和格林美香港 持有青美邦 51%的股权,为青美邦控股股东,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方 股比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36% 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5% 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1% 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0% 印尼经贸合作区青山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10% 日本阪和兴业株式会社 8% 合 计 100% 注:格林美香港受让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份的工商变更已在办理 中。办理完成后,格林美合计持有青美邦股权比例变更为 72%。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1-9 月 总资产 112,000,443.86 268,107,666.24 负债总额 60,739,228.49 58,369,590.74 净资产 51,261,215.37 209,738,075.50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672,613.52 532,175.39 净利润 -2,672,613.52 532,175.39 (3)实施地点:印尼中苏拉威西省 Morowali 县 Bahodopi 镇青山工业园。 (4)建设内容:年总产 5 万吨金属镍的洗矿系统、选矿及矿浆浓缩系统、 矿浆输送系统、湿法冶炼系统、制酸系统、石灰石和石灰制备系统、辅助系统、 能源配置系统、分析检测系统、环保系统及道路、绿化及消防系统等。其中 5 万吨金属镍的湿法冶炼系统,包括高压浸出、氧压浸出、分离除杂、氢氧化镍钴 沉淀以及 3 万吨镍金属的电池级硫酸镍晶体(NiSO46H2O,136,364 吨/年)、 4,000 吨钴金属的电池级硫酸钴晶体(CoSO47H2O,19,512 吨/年),包括溶解、 除杂、萃取、结晶;副产 10000 吨锰金属的电池级硫酸锰晶体(MnSO4H2O, 31,250 吨/年)、25 万吨铬精矿等。 (5)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 9.98 亿美元,相当于 688,950 万元人民币 (根据缴付日的汇率人民币金额可变动)。 (6)项目资金的具体投入方式:拟通过按照持股比例注入注册资本、增资 及委托贷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 体)项目(5 万吨镍/年)”项目。 (7)项目审批情况:“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 目(5 万吨镍/年)”项目实施主体青美邦已取得湖北省商务厅核发的《企业境外 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4200201900085 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 核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0】57 号)。 (8)项目建设进度:“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 目(5 万吨镍/年)”项目现场已按规划建设中,预计一期(3 万吨镍/年)工程于 2022 年初投入运行。 2、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镍矿资源主要以硫化镍矿和红土镍矿为主,而硫化镍矿经过去近百年的开 采,资源正在逐渐减少,开采数量快速下降。目前市场上的镍产品原料供应量已 经以红土镍矿为主,占比达到 65%以上,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是世界上红土镍 矿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作为全球高效利用红土镍矿的典范,中国一带一路的 示范企业,在青山园区内,全球不锈钢领军企业中国青山钢铁集团已投入近 500 亿人民币的巨资建成全球最大的不锈钢生产基地,已形成不锈钢产业群及其配套 电厂、码头、公路、供水等全面配套设施,选址青山园区,充分利用青山园区的 基础条件,将大幅度降低本项目投资总额,缩短项目建设期。 在新能源汽车增长的拉动下,三元动力电池用量迅猛增长,从而带动了电池 级硫酸镍的需求大爆发,因此作为锂离子电池主要原料之一的高纯度硫酸镍将供 不应求,到 2025 年硫酸镍晶体总量将新增 150 万吨(33 万吨镍金属)以上需求。 红土镍矿石作为生产电池级硫酸镍晶体的最稳定基础原料,将良好地满足世界新 能源汽车爆发增长对高质量镍化学品的巨大需求,缓解高品质镍化学品硫酸镍晶 体将出现的市场短缺局面。本项目拟建在位于印尼中苏拉威西省摩洛哇丽县的中 国印尼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Park)。定位于以“绿 色+智能”模式建设技术世界领先的红土镍矿直接生产氢氧化镍中间品和高品质 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产线,面向全球市场,拟建成全球最具竞争力的 动力电池用镍化学品原料工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三元前驱体对镍资源的战略需求,提升公司核心业务的国际市 场竞争力。 尽管公司是从事镍钴资源回收的全球先进专业公司,但是,公司三元前驱体 与四氧化三钴产能扩张快,回收的镍钴资源不能满足当前产能需要,当前镍钴资 源回收数量只能满足当前镍钴需求总量的 35%左右,还需要大量向全球购买镍钴 资源。按照公司 2025 年三元前驱体产销达到 40 万吨的计划,公司在 2025 年镍 资源使用数量将达到 15 万吨以上,回收通道不能完全满足镍资源战略需要,本 项目的建设,将良好化解公司三元前驱体材料对镍资源的战略需求。 2)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缓解全球对石油资源的依赖 本项目建成后,可为市场提供大量新能源汽车的镍原材料,促进新能源汽车 的推广。通过改变汽车动力能源结构,将有助于减少全球对石油的依赖,对人类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中国是缺少镍资源的国家,而新能源产业需要大量镍资源,而印尼正好有大 量镍资源。本项目的建成,将促进镍资源的全球有效配置,推动中国、印尼的产 业互补,促进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3)发展当地经济,带动当地就业 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就业岗位 1100 个,其中可解决印尼当地就业 800 个, 中国公民就业 300 个。项目的正常经营,每年都将给当地带来不低于 5,000 万美 元的税收。 (3)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企业间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越来越多公司进入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生产 领域,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在新产品开发与产业化、现有产 品技术创新与升级、市场开拓等方面不能快速适应市场的变化,则公司将有可能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2)项目建设进度风险 由于全球疫情影响,本项目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多,周期短,要求高,技术 设计涉及多个专业和不同技术标准,牵涉多个行业、部门和单位,在项目建设进 度等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3)政策风险 本项目选址印尼,产品要销售到中国乃至全球,印尼的国内产业政策与法规 的变化会影响项目经营,进出口法规的变化也会影响产品出口去向及关税成本 等,尽管该项目已经取得了 10 年的免税许可,但是,项目需关注印尼国内政策 变化,随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应对印尼可能出现的政策风险。 4)经营管理风险 本项目从设计、施工到投产后都可能因管理不善而造成项目交涉工期延长、 建筑工程及产品质量下降、未能达到预期的生产能力、经营成本失控等风险。 5)人才与用工风险 公司借助运行的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 站、院士工作站等技术研究平台,并大量引入相关技术人员,同时,公司与印尼 政府、中南大学联合培养了印尼冶金工程硕士留学生班,用于该项目工程技术人 才准备。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 IMIP 在摩洛哇丽已经建设了 3 万人的工业园 区,园区内生活设施齐备、居住条件优良,也为人才在印尼的稳定工作提供了坚 实的基础。但是,印度当期在镍资源湿法冶炼方面存在人才缺失与熟练技术工人 缺失的现实,需要加大对印尼当期技术人才与熟练技术工人培训。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动力电池级镍化学品 5 万金属吨。本项目依据谨慎测算 原则,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达到 536,523 万元,年利润可达 106,276 万元。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节余募集资金原因 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 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已成功获得银行项目资金贷款 8 亿元,股东已经注 入资本金 2 亿余元,足以覆盖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需求 6.8 亿元,本次募集资 金变更,不会影响“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 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建设。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了促进 2021 年公司产能释放,保障 2021 年完成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产销 目标,完成效益预期,同时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 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 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 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5,527.7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46.93 万元,银行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80.8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一年,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对 变更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 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 优化公司营运资金状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印尼镍资源青美邦项目的发展及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作出的合理调整,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镍资源的获取数量与战略掌控能力,为公司 建设全球竞争力的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体系提供战略镍资源保障;同时,促 进公司当前三元前驱体产能释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 价值。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可以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营运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事项,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的实际状况。新增募投项目是经过充 分的分析和论证后做出的投资决策,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项目运作需要。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格林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 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