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7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5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1年6月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1年6月6日在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陈
星题先生、唐鑫炳先生、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吴树阶
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公司
与泰兴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配套镍钴锰锂原料体系的循
环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与泰兴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配
套镍钴锰锂原料体系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