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680434.IB 债券简称:16 格林绿色债 111069.SZ 16 格林 G1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0 年度) 发行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 层 债券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1 年 6 月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 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做的承诺或声明。 1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目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3 一、债券名称 ................................................................................................................................. 3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 3 三、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 3 四、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 3 第二章 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 5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 ..................................................................................................................... 5 二、担保物资信情况 ..................................................................................................................... 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6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 14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8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8 三、专项账户开立及运作情况 ................................................................................................... 18 第五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20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1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2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3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24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 24 二、发行人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4 三、相关当事人 ........................................................................................................................... 24 四、其他重大事项 ....................................................................................................................... 24 2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名称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 代码 16 格林绿色债、16 格林 G1 1680434.IB,111069.SZ 三、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95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 行。发行规模为债券面值人民币 5 亿元。 2016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5 亿元企业债。 四、本期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2、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3、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人民币,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位, 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上市场所:1680434.IB(银行间债券),111069.SZ(深圳)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托管登记;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 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7、票面利率:4.47% 8、起息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 3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9、付息日: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0 月 31 日为上 1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兑付日:2023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31 日(如遇国家法定节 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间:2016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12、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发行时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联合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发 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15、募集资金用途:16 格林 G1 募集资金共支出 5 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100%。 其中 4 亿元用于三个动力电池材料相关项目的建设,1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 金。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16、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二章 债权代理人履职情况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22日对发行人主体评级结果为AA。 二、担保物资信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5 亿元,其中 4 亿元用于三个动力电池材料相关项目的建设, 分别为:(一)年产 5000 吨镍钴铝(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原料项目、 (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氢氧化锂和碳酸锂材料项目和(三) 车用镍钴锰酸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统。其他 1 亿元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 5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三章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2008房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设立日期:2001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478,352.2257万元 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 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 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 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 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 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 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在国内率先提出“资源有限、循环无限”的产业理念,坚定“城市矿山+新能源 材料”发展战略,从攻克废旧电池回收技术开始,再到攻克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报废 汽车整体资源化回收技术以及动力电池材料的三元“核”技术等世界技术难题,突破性 解决了中国在废旧电池、电子废弃物与报废汽车等典型废弃资源绿色处理与循环利用 的关键技术,成为世界技术领先的废物循环企业。公司十六大循环产业园覆盖广东、 湖北、江苏、浙江、江西、湖南、河南、天津、山西、内蒙古、福建十一省和直辖市, 6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循环发展的足迹遍布神州大地,成功布局南非、韩国、印尼,辐射世界。建成新能源 全生命周期价值链、钴钨稀有金属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废塑料循环再生价值链等资 源循环模式和新能源循环模式,年处理废弃物总量500万吨以上,循环再造钴、镍、铜、 钨、金、银、钯、铑、锗、稀土等 30余种稀缺资源以及超细粉体材料、新能源汽车用 动力电池原料和电池材料等多种高技术产品,形成了完整的稀有金属资源化循环产业 链。 公司积极搭建国家级科创平台,获批组建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实现了国家级双创新平台于一身。累计申请2181 件专利, 主导/参与制定与修订273项国家、行业及地方团体标准,进入中国企业专利 500 强。 招募与重奖创新领军人才,突破废物循环领域的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国际领先的重大 科技成果,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多次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创新能力纳入国家战 略,迈入创新能力突出、创新人才聚集的优秀科创企业行列,成就全球废物循环领域 与新能源材料制造领域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企业。 公司秉持“主流产品、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战略市场原则,积极实施了产业战 略创新升级与质量优先战略,创新升级三元动力电池材料,迈向世界顶端市场与品牌。 新能源材料业务产能全面释放,销量大幅增长,核心产品占领世界主流市场地位,拥 有SAMSUNG SDI、ECOPRO、CATL、LGC、ATL、Umicore、Sandvik、Kennametal、 BYD、中国五矿、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全球知名客户群体和战略新兴产业优质客户, 全面参与全球核心产业链分工与合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 公司先后被国家部委授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绿色工厂、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 范企业、全国中小学生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等绿色荣誉称 号,入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公司先后斩获2018年达 沃斯“全球循环经济奖”、2020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绿色创新奖”,进入世界绿色低碳 产业领域的领袖级企业平台,让中国循环经济水平走向世界,成为中国循环型社会发 展和中国绿色发展理念的杰出实践者代表。 公司通过推进电子废弃物业务分拆上市与谋划城市矿山、环境服务、硬质合金等 业务混改的重大价值整理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了公司整体价值。公 司全面聚焦发展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动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新能源业务,取得 7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了业务升级、价值升级、创新突围等各种重大成果。 (一)废旧电池回收与动力电池材料制造业务 新能源汽车行业是一个全球性的巨大新兴市场,将成为未来全球最大的绿色产业, 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2020年1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年)》,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 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到2025年,新能源汽 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2020年12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天津大学中国汽 车战略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汽车市场中长期预测(2020-2035)》指出,2021年中 国汽车市场将呈现缓慢增长态势,未来五年汽车市场也将会稳定增长,2025年汽车销 量有望达到3000万辆。据此推算,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600万辆。研 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中长期发展展望 (2025)》预测,到2025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的销量将达到1200万辆。 随着全球智能化和无人驾驶商用化,在碳达峰与碳中和的大趋势背景下,以新能 源汽车为代表的绿色交通和洁净能源展示出巨大的产业前景,新能源成为全球风口, 新能源汽车发展势头不可阻挡。动力电池将从GWh跨入TWh时代,展示千倍的增长空 间。 随着新能源在全球范围的快速商用化,动力电池回收产业将成为下一个风口产业。 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增加充电桩、换电 站等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为政策热点和 关注焦点通过本次政府工作报告被旗帜鲜明地点出,凸显了新能源产业链的全链建设 和末端处理的重要性。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赛迪智库数据,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 492万辆,累计退役的动力电池达20万吨(约25GWh)。2025年我国需要回收的废旧 电池容量将达到137.4GWh,超2020年的5倍。 做好动力电池回收与创新,新能源汽车才能从“绿色到绿色”。 三元动力电池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高镍三元材料是未来三元动力电 池的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据中汽协统计,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 计63.6GWh,同比累计上升2.3%。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累计38.9GWh,占总装车量 61.1%;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累计24.4GWh,占总装车量38.3%。高镍三元电池依然是 8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现在发展的主流,已成为未来高端乘用车首选动力能源,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的制造与 动力电池回收大有可为。 受疫情影响,全球新能源产业链受到重创。面对70%的产能在湖北疫情重灾区 (尤其是核心业务三元前驱体产能100%位于湖北疫情重灾区)以及3,500名员工位于武 汉和湖北疫情重灾区的严峻现实,格林美度过了极不平凡、极其艰难、极为难忘的艰 苦卓绝时刻,勇敢打赢了经营稳定与国际市场保卫战,保护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稳定 了基本经营规模,维持了全球供应链的稳定,保护了市场主体,实现凤凰涅槃、浴火 重生。公司一手全力抓疫情防控,取得了5,000多名员工(其中3,500名员工位于湖北疫 情重灾区)“零疑似”和“零感染”的“双 零”杰出业绩;一手抓复工复产与经营振兴,最 大限度减少中国与全球疫情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攻坚克难, 取得了三元前驱体出货量41,450吨与四氧化三钴全年出货量15,429吨的好成绩,出货量 仍位居世界行业前三。其中,四氧化三钴出货量同比增长超过54%,创历史新高,稳 居全球市场前列;三元前驱体中8系以上高镍产品出货量占比50%以上,尤其是NCA9 系超高镍产品出口量超过18,000吨,同比增长超过35%,全面实施三元前驱体材料由5 系、6系产品向8系以上高镍产品的转型升级。一手抓创新与业务升级。 2020年,公司在超高镍低钴前驱体、四元前驱体、无钴前驱体等前沿产品领域全 面突破关键技术,取得一批前沿技术成果,部分产品通过行业头部企业论证。Ni含量 达到96%的超高镍低钴(含钴1.5%)前驱体实现商用化,NCM91多晶、NCM90单晶与 NCMA四元前驱体进入量产阶段,全面领跑世界行业,为2021年及后续稳定全球头部 地位奠定坚实基础。核心产品电池材料与电池原料成为世界高质量产品,主流供应 SAMSUNG SDI、ECOPRO、CATL、LGC、ATL、容百科技、厦门钨业等全球优质客 户,成为世界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优质关键原料,为公司建设具有世界竞争力的新能源 电池材料核心制造基地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公司下属公司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和格林美(无锡)入选第二批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迄今为止,在工信 部发布的27家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中,格 林美占据三家,居全国企业第一(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荆门)入选第一 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构建“2+N”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率先提出建设一级终端 9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回收、二级回收储运、三级拆解与梯级利用、四级再生利用的“沟河江海”型全国性回 收网络体系。持续构建从“毛细端”到“主干端”的退役动力电池回收渠道,与全球280余 家汽车厂和电池厂签署协议建立废旧电池定向回收合作关系,成功实现了“签约50%、 回收30%”的市场战略,打造“废旧电池报废回收—原料再制造—材料再制造—电池组 再制造—再使用—梯级利用”全生命周期循环价值链,推动世界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从 “绿色到绿色”。公司动力电池回收站在布局全球的格局上,历史性按照“领先中国、领 跑世界”与“签约合作50%、回收30%”的战略目标实施,形成武汉、天津、无锡、河南、 深圳五大核心回收基地与梯级利用区域中心基地,率先形成占据长三角、珠三角、华 中、京津冀、中原的格局。公司将在2021年完成韩国浦项动力电池回收基地的建设, 并积极在欧洲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工厂,构建面向全球的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体系,跑步 大幅拉开与行业的差距。目前设计总拆解处理能力45万套/年,积极打造全球退役动力 电池综合利用的领军企业。2020年11月,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城市废旧电池回收 利用创新模式”项目成功斩获2020年度“保尔森可持续发展奖——绿色创新类别”大奖, 标志格林美的动力电池回收技术被世界认同。 (二)城市矿山开采业务 开采城市矿山,推动资源模式从过度依赖自然资源向大量使用循环资源的模式转 换,是有效推进碳减排与碳中和的重要措施。随着中国全面进入工业升级、城市更新 与垃圾分类时代,开采城市矿山的废物循环模式展示出极大的产业前景,是循环无限 的产业。 1、钴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业务 公司采用废弃钴钨资源、废旧硬质合金等循环再造高技术含量的钴钨产品,生产 的超细钴粉成为被全球硬质合金行业认可的优质产品。公司超细钴粉在国际、国内市 场占有率分别达到40%、50%以上,居世界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发力钴钨核心业务创新升级,进一步夯实了“钴钨资源报废 回收—资源再生—材料再制造—产品再制造—产品再使用”的钴钨资源循环再生价值链, 大幅提升钴钨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与全球竞争力。 2020年,公司作为第二大股东的欧科亿(股票代码:688308)成功登陆科创板, 成为硬质合金行业第一个登陆科创板的公司,标志公司钴钨回收与硬质合金制造业务 的巨大成功和价值提升。 10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2020年,公司对控股的浙江德威成功实施混改,实施以创业团队作为控股权的改 造,进一步激活发展动能,进一步推动硬质合金业务做大做强。 2020年,公司引进行业杰出人才,设立荆门美德立数控材料有限公司,拉开对钨 资源回收的价值提升工程序幕。计划通过2年的创新升级,打造全球一流的碳化钨数控 材料制造基地,大幅提升钨资源回收产业链的盈利能力与产业价值。 2、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业务 公司六大电子废弃物园区作为公司疫后重振的主力,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废弃物 六大园区均达到百万台的拆解规模,总拆解量突破802万台/套,同比增长33%,占全国 电子废弃物拆解量的10%以上,为公司疫后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是一项消除污染、利国利民的环保事业,是一个盈利能力稳 定、前景良好的长期好业务。格林美作为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技术领军企业与 产业领军企业、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组建单位,奠定了 公司在电子废弃物行业的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对电子废弃物业务产业链进 行深度优化调整。电子废弃物销售与回收管理实施创新升级,建立电子废弃物销售信 息平台与采购信息平台,实现了销售竞价与采购竞价,保障了销售与采购环节的规范 运行、价值提升和成本控制,保障了盈利空间。形成了“电子废弃物精细化拆解—废五 金精细化利用—废塑料高值化利用—稀贵稀散金属综合利用”产业链,创新性地实现了 行业精细化处理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增值模式,实现了电子废弃物业务现金流的自我 平衡。 2020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 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政策体系, 基本建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完善回收处理体系方面,各城市设置废旧家电回收 运输中转站;搭建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支持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 平台开展废旧家电回收。 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方面,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等更新消费活动;引导消 费者及时更换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老旧家电。 2020年7月,联合国发布的《2020年全球电子废弃物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 产生了创纪录的5,360万吨电子废弃物,短短5年内增长21%。2019年只有17.4%的电子 废弃物被收集和回收。这意味着大部分金、银、铜、铂及其他高价值可回收材料被倾 11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倒或焚烧,而不是收集处理再利用。据保守估计,这些可回收电子废弃物价值高达570 亿美元,超过大多数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 报告期内,为推动电子废弃物业务做大做强,提升公司价值,推进业务升级,公 司实施了分拆电子废弃物业务独立上市的战略举措,并以火神山速度完成了分拆上市 主体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的引进、股份制改造等工作,目前处 于上市辅导阶段。 电子废弃物分拆上市是格林美实现价值提升与业务升级的重大战略,标志公司 “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双轨驱动战略的成功实施。 3、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业务 报废汽车为主体的城市矿山业务,是未来最大产业空间的废物循环产业。 2019年6月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715号令)开始施行,解 禁了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 器、前后桥、车架)必须强制回炉的限制,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 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 环利用。2020年7月,商务部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 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推动报废汽车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 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随着新办法的实施, 配套细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逐步落地,报废汽车回收利用行业 将迈入更加规范、更有活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未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潜力 巨大,前景广阔。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数据,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 辆。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尤其是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兴起,全球燃油汽车 厂竞相转产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的报废将迎来历史高峰,报废汽车产业的市场空间 巨大,将迎来废物循环的风口。 公司在深圳、武汉、天津、河南等地建设了连通中国南北线的7个世界先进的报 废汽车处理基地,全面建成“回收—拆解—精细化分选—零部件再造”的报废汽车完整 资源化产业链模式,包括报废汽车拆解处理、综合破碎、有色金属废料综合分选、零 部件再造,形成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分选与零部件再造的全产业体系,最大限度实 施报废汽车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置,并全面投入运行,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提供新的动 12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力。同时,公司还在湖北荆门、仙桃,江西丰城建设了城市矿产资源集散大市场,为 报废汽车业务提供了原料保障。 报告期内,格林美(武汉)城矿集团获批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报废汽车(含 新能源汽车)循环利用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公司积极开展城市矿山料场业务垂直整 合工作,实施了7个报废汽车园区业务的统一规划与协同管理,打通了南北大料场协同 通道,迈向振兴再生。资源大战略快速通道。公司积极与国有资本合作,推进报废汽 车业务混改,不断将其培育发展壮大,推动报废汽车在未来实现亿级盈利能力。 (三)环境治理业务 公司积极发展环境治理业务,建设了全球先进的“废物回收—废物转运—废物管理 —废物绿色处置”的废物绿色管理链,对废水、废渣、废泥进行完整的绿色处置,并积 极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与面源污染治理,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力,为美丽中 国和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做贡献。 公司已拥有三个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一个废渣利用中心、两个污水处理厂,初步 形成从资源回收、危险废物无害化到最终处置的全产业链,具备 35 类危险废物处置能 力,形成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与安全填埋的完整处理流程。公司将工业废渣和危险 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不仅节约了资源,而且改善了环境,杜绝了二次污 染,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丰收。 报告期内,公司环境治理业务取得新突破,固废处置业务大幅增长,废物再造砖 厂、一般固废处置、城南污水厂、工业污水厂稳定运行,效益明显。公司积极筹划与 国有资本合作,以格林美荆门绿源固体废物处置园区为主体,合并荆门城南污水处理 厂、荆门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湖南郴州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黄梅危险废物处理中 心,实施环境服务业务混改,不断提高环境服务业务的效益。 2020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比上年 比上年同 比上年同 同期增 (元) (元) 期增减 期增减 减 分行业情况 新能源电池材料 6,753,873,737.18 5,408,509,471.73 19.92% -24.71% -22.59% -2.19% 废弃资源综合利 12.81% 6.10% 4.42% 1.41% 5,712,402,562.22 4,980,532,107.16 用业 13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合计 12,466,276,299.40 10,389,041,578.89 16.66% -13.15% -11.64% -1.43% 分产品情况 新能源电池材 料: 三元前驱体 3,085,908,081.64 2,344,388,765.79 24.03% -48.11% -46.59% -2.17% 四氧化三钴 2,596,189,955.69 2,105,516,974.63 18.90% 122.58% 126.56% -1.42% 正极材料 978,562,317.82 884,068,782.83 9.66% -46.31% -46.10% -0.36% 动力电池综合利 用 93,213,382.03 74,534,948.48 20.04% 175.11% 162.06% 3.98% 废弃资源综合利 用: 钴钨综合利用与 硬质合金(超细 钴粉、钴片、碳 2,306,756,654.14 1,967,659,787.42 14.70% -0.83% -3.24% 2.13% 化钨粉、硬质合 金等) 电子废弃物综合 1,123,954,824.70 846,063,400.84 24.72% 0.96% -6.03% 5.60% 利用 报废汽车综合利 623,611,847.42 539,653,574.99 13.46% -10.04% -10.43% 0.38% 用 环境服务(含固 体废物处置、污 77,222,435.28 56,171,075.84 27.26% 107.56% 101.50% 2.19% 水治理、江河治 理等) 贸易 1,580,856,800.68 1,570,984,268.07 0.62% 30.20% 30.32% -0.09% 合计 12,466,276,299.40 10,389,041,578.89 16.66% -13.15% -11.64% -1.43% 分地区情况 国内销售 9,869,251,038.24 8,242,896,821.89 16.48% -13.29% -10.96% -2.18% 国外销售 2,597,025,261.16 2,146,144,757.00 17.36% -12.62% -14.14% 1.46% 合计 12,466,276,299.40 10,389,041,578.89 16.66% -13.15% -11.64% -1.43%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 2020 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4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总额 2,970,830.17 2,684,103.18 10.68% 负债总额 1,562,233.28 1,577,178.49 -0.9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330,967.06 1,048,452.52 26.95% 的权益 所有者权益 1,408,596.88 1,106,924.70 27.25% 总股本 478,352.23 414,963.39 15.2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总收入 1,246,627.63 1,435,401.01 -13.15% 营业利润 54,142.76 85,890.14 -36.96% 利润总额 53,490.35 86,675.36 -38.29% 净利润 42,720.78 74,949.88 -43.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50.45 73,527.12 -43.9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405.61 73,712.05 15.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325.30 -115,353.07 -28.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273.57 -11,996.41 1,511.04%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29,708,301,654.45 元,较 2019 年上升 10.68%,公司 资产规模扩大,主要系固定资产增加所致,新能源电池材料产能提升,产销率保持较 高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6.17%,受益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本实力有 所增强,现金流实现逆势增长,持续净流入。 2020 年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为 15,622,332,848.33 元,较 2019 年末略有下降,变动 15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幅度不大,呈平稳态势。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短期偿债指标看来,2019-2020 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13 倍和 1.11 倍, 速动比率分别为 0.65 倍和 0.69 倍,发行人各项短期偿债比率总体波动不大,表明发行 人的资产流动性变化不大,仍具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但仍需关注发行人短期债务 占比较高,存货及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对营运资金形成占用,其债务结构有待改善。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19-2020 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76%和 52.59%。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主要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影响,公司债务指标表现 好转,资本实力有所增强。 总体看,公司整体偿债能力指标处一般水平,但考虑行业地位,产品市场需求状 况等因素,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3、盈利能力分析 2020 年,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实现营业收入 124.66 亿元,较上年下降 13.15%;利润总额为 5.35 亿元,较上年下降 38.29%。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新能源 电池材料、钴镍粉末及钨钴制品和再生资源三大板块。未来公司将聚焦发展三元前驱 体、四氧化三钴与动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新能源业务,行业地位稳固,为全球新能源 行业服务,公司业务有望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总体看,2020 年度公司收入规模仍处于相对稳定区间,利润规模及盈利能力较上 年有所下降,同时公司费用支出也有所下降。 4、现金流分析 从经营活动来看,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较上年下降 11.51%,主要系 公司销售收入减少所致。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较上年下降 12.83%,主要 系公司原材料采购支付现金减少所致。综上影响,2020 年,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 客户结构,缩短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 8.54 亿元,较上年增 长 15.86%,持续净流入。2020 年,公司现金收入比为 110.82%,较上年提高 3.47%,收 入实现质量有所提升。 从投资活动来看,2020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31 亿元,较上年下降 58.41%,主要系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6.14 亿元,较上年 16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增长 9.94%,主要系采购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长期资产等支付现金增加所致。综 上影响,2020 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为 14.83 亿元,净流出规模有所扩大。 从筹资活动来看,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为 16.93 亿元,较上年增 长 1,511.04%,公司对筹资活动依赖性较大。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 139.71 亿元,较上年增长 8.39%,主要系公司发行非公开股票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22.78 亿元,较上年下降 5.62%,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所致。综上影响,2020 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为 16.93 亿元,由上年的净流出 转为净流入。 总体看,2020 年,公司收入实现质量有所提升;公司 2020 年实现非公开发行股 票增强了资本实力,未来外部融资需求可控。2017 年至今,公司均按时付息,偿债意 愿较强。 17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95号”文件批准公开发 行。发行规模为债券面值人民币5亿元。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三个动力电池材料相关项目的建设,分别 为:(一)年产5000吨镍钴铝(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原料项目、(二)荆门 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氢氧化锂和碳酸锂材料项目和(三)车用镍钴锰酸 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统。其他1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 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投 序 投资总额 占投资总额 占募集资 项目 入金额 号 (万元) 的比例 金的比例 (万元) 年产5000吨镍钴铝 (NCA)三元动力电 1 10,550.00 7,385.00 70.00% 14.77% 池材料前驱体原料项 目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 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 2 9,800.00 6,860.00 70.00% 13.72% 氢氧化锂和碳酸锂材 料项目 车用镍钴锰酸锂三元 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 3 39,600.00 25,755.00 65.00% 51.51% 配套废水综合利用系 统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2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使用情况如下:三个项目 正如期开展,年产 5000 吨镍钴铝(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原料项目购买设 备支出 7,248.43 万元,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用氢氧化锂和碳酸锂材 料项目购买设备支出 6,680.07 万元,车用镍钴锰酸锂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及其它配套废 水综合利用系统购买设备支出 25,499.12 万元,1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 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24.36 万元。 三、专项账户开立及运作情况 18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项账户运行规范, 各次资金提取前均履行了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 19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五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本次债券无增信措施。 20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 21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10月31日(遇非交易日 顺延,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0月31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公司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债权登记日,于 2020 年 11月 2日(因10月31日为星 期六顺延)支付“16 格林 G1”2019年 10 月 31 日至 2020年10 月 30 日期间的利息 4.47 元(含税)/张,利息共计人民币 2,235 万元。 公司已正常履行2020年度兑息。 22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出具信用等级公告(联合[2021]3763 号),对公司及公司发行的“2016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 行跟踪评级,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16格林 G1”AA 的 信 用 等 级 。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3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类 是否已经履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 担保期 型 行完毕 储能电站(湖 2019 年 02 月 一般保 1,575 5年 否 北)有限公司 01 日 证 除上表所列示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 间提供的担保。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二、发行人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0年,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20年,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 不满足解禁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此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分别实施了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权益分配方 案,并且已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6909 元/股。因原激励对象有 27 人已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1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该 2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90.48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24 2016 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董事长 许开华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表达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出席会议的人数 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 次总经理的聘任为发行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正常变更,对发行人的经 营无重大不利 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 告。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增选董事会 成员的议案。1.增选唐鑫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2.增选潘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一致。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潘 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国开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 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根据有关规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