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7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申请授信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
限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
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河南
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荆门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新增资金需求,为
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
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65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授信主体 授信期限 金额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190,000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
不超过七年
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10,000
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135,000
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0,000
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20,000
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45,000
荆门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6,000
合计 656,000
以上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具体授信额度、授信银行、授信主体可以根据实际需
求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依据各公司的需求进行调整,并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
用。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及
下属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在办理上述银行及下属公司授信协议
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其经
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
基础。同时,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
本次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