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8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1年9月1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在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董
事陈星题先生、魏薇女士、吴浩锋先生,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吴树
阶先生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荆门市政府
签署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
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荆门市政府签署建设新能源材料循环经济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以及
新能源材料、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理等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