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2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3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上午9:15至9:25和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许开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格林美(江苏)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泰 州市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北路8号) (5)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2年2月18日、2022年3月8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3人,代表股份673,653,9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14.0828%。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465,113,15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2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7人,代表股份208,540,80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96%。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理人共209人,代表股份210,767,8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061%。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27,0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6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207人,代表股份208,540,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96%。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6,039,2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319%; 反对 47,612,3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78%;弃权 2,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3,153,1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7.4089%;反对 47,612,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5900%;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8,710,1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661%; 反对 4,942,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337%;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824,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7.6544%;反对 4,942,6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51%;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2,383,1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892%; 反对 51,269,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107%;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497,0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5.6743%;反对 51,269,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252%;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和下属公司荆门 格林美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2,616,1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4237%; 反对 51,036,6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61%;弃权 1,1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730,0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75.7848%;反对 51,036,6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146%;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9,415,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33%; 反对 1,922,4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64%;弃权 2,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843,37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0869%;反对 1,922,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121%; 弃权 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关联股东宋万祥先生、欧阳铭志先生、鲁习金先生、张坤先生、穆猛刚先生已 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数量为 2,313,70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8,062,4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164%; 反对 2,247,8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65%;弃权 457,58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7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062,4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8.7164%;反对 2,247,8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65%; 弃权 457,5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171%。 关联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许开华 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王健女士、宋万祥先生、欧阳铭志先生、鲁习金先生、 张爱青先生、张翔女士、张坤先生、陈斌章先生、穆猛刚先生已回避表决,回避表 决数量为 462,886,104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魏薇 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7.01 选举许开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52,937,3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24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90,051,2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0.1709%。 许开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 选举王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63,331,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6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445,5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5.1025%。 王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 选举周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8,579,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6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693,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5925%。 周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 选举魏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8,137,0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250,9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3825%。 魏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独立 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刘中华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 选举潘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69,923,3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7,037,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2300%。 潘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 选举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43,501,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2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0,615,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5.6938%。 刘中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宋万祥先生、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日止。 9.01 选举宋万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71,244,2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08,3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8567%。 宋万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9.02 选举吴光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36,629,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50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73,743,1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2.4334%。 吴光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9.03 选举陈斌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623,845,65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06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959,5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6.3682%。 陈斌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邓洁律师与陈晓璇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