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19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7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7月18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22年7月17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
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监事王健女
士、吴光源先生、陈斌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授予限制性
股票前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或少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4.75万股,
公司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18名调整为677名,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4,368.68万股调整为4,203.93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
变。同时,因公司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以
总股本4,783,522,2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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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应对本次授予价格作出相应
调整,将授予价格由3.67元/股调整为3.641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
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
为:公司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
成就。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首次授予条
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经核查,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
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18日,并同意以3.641元/
股向 677名激励对象授予4,203.93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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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国证 券报 》、《证 券时 报》、《 上海 证 券报 》、《证 券日 报》 和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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