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0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 许 可 [2018]837 号 文) 核 准, 公 司以 非 公开 发 行股 票 的方 式 向 4 名 特定 对 象共 发 行 336,263,73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5.4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35,999,987.6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950,187.82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18]0007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 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93,406.87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50,551.17 - 1 补充流动资金(-) 36,843.85 - 合计 180,801.89 (2)2022 年半年度公司 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 合计 - (3)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相关银 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9】2006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28 名特定对象共发行 634,793,184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82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424,909,962.8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6,512,911.01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亚会 A 验字[2020]0021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公司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50,605.56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69,444.38 - 补充流动资金(-) 84,193.67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5,529.83 合计 239,773.44 (2)2022 年半年度公司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备注 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81.86 - 合计 381.86 1、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 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 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 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增募投项目“印尼 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 年 5 月 13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即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 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PT.QMB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 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六方监管 协议》。该专户仅用于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3)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 208,226.64 元。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工商银行深圳新沙支行 4000022529200818126 9,185.95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2130000100000199951 50,708.59 有限公司 中行荆门高新区支行 570380386276 144,723.22 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 100000900844745 3,608.88 限公司 达分行 3 合计 208,226.6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18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项目 (6 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 万吨/年)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8 年 8 月 23 日,本公司和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华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后因公司就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 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义务解除,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尚未使 用完毕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 继,故公司 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按照相关规定,已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 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 4 永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及用途未变,2021 年 9 月募 集资金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已全部注销。 2、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 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 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该专户仅用于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田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0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荆门 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荆 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 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 (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了募投 项目变更。 2021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 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 5 途。 2021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以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 公司雅加达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印尼红土镍矿生产 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半年度《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022 年半年度《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2022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印尼镍资源项目,扩大镍资源的获 取数量与战略掌控能力,为建设全球竞争力的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体系提供战略镍资源 保障,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 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银 行项目资金的支持,正在按照预期进度有序建设。公司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电池三元正 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 项目(5 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 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 资金 3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0 万元)用于“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 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5,527.76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46.93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80.83 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5 月 13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6 2022 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 2022 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未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7 附件一: 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595.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0,801.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2)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3)=(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循环再造动力三元材料用前驱体原料 否 118,751.17 118,751.17 118,891.71 100.12 2020 年 12 月 13625.34 万元 是 否 项目(6 万吨/年) 循环再造动力电池用三元材料项目(3 6131.4 万 否 25,000.00 25,000.00 25,066.33 100.27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万吨/年) 元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6,843.85 36,843.85 36,843.85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80,595.02 180,595.02 180,801.89 100.11 8 附件一: 2017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亚会 A 核字[2018]039 号),经审核,截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已投入自筹资金 934,068,732.45 元,具体如下:三元前驱体 795,563,190.50 元,三元材料 138,505,541.95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934,068,732.45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专户本期已销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9 附件二: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651.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1.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64,546.9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0,155.3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05% 截至期末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资进度(%)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绿色拆解循环再造车用动力电池包项目 否 31,457.62 31,457.62 0.06 31,679.28 100.70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 否 55,000.00 55,000.00 55,023.88 100.04 2021 年 6 月 6812.67 万元 是 否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 是 68,000.00 3,453.07 3,453.09 100.00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4,193.67 84,193.67 84,202.78 100.01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 否 - 30,000.00 381.80 30,266.44 100.89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项目(5 万吨镍/年))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 34,546.93 35,529.83 102.8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38,651.29 238,651.29 381.86 240,155.30 100.63 10 附件二: 2019 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计划变更募投项目“动力 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 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福建省宁德福安市湾坞西片区冶金新材料产业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新增募投项目“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中苏拉威西省摩洛哇丽(Morowali)县中国印尼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2021 年 5 月 13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本期无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亚会 A 核字[2020]0123 号), 经审核,截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 506,055,627.75 元,具体如下:3 万吨/年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生产项目 471,524,881.35 元,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34,530,746.40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分别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 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 506,055,627.75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208,226.64 元,结余资金系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及利息净收入形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结余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11 附件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 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 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 30,000.00 381.80 30,266.44 100.89 2022 年 12 月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体)项目(5 万吨镍/年)) 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 34,546.93 35,529.83 102.85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 合计 64,546.93 381.80 65,796.27 101.94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印尼镍资源项目,扩大镍资源的获取数量与战略掌控能力,为建设全 球竞争力的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制造体系提供战略镍资源保障,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 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项目已经获得银行项目资金的支持,正在按照预期进度有序建设。本次将原计划投入“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项目(年产 5 万吨动力三元材料前驱体原料及 2 万吨三元正极材料)”的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30,000 万元)用于“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项目(5 万吨镍/年)”,剩余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 35,527.76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净额为 34,546.93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980.8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5 月 13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