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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美: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0-31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124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无锡”)100%股权,格林美无锡持有格林美(湖北)新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能源”)100%股权,湖北新能源持有湖北
             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美”)35%股权,洋丰美为公司参股
             公司。洋丰美规划建设15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一期5万吨/年磷酸
             铁项目,因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格
             林美无锡拟计划为洋丰美的综合授信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
             担保事宜。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担保方持                              本次新增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万
                                股比例                                度(万元)     近一期净资   联担保
                                            负债率       元)
                                                                                       产比例
格林美(无
             湖北洋丰美新能
锡)能源材                      35%         3.56%          0            10,500         0.58%        是
             源科技有限公司
料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副总经理张坤先生担任洋丰美的董事,且洋丰
             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监事鲁习金先生已回避表决。该关联
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经过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锋
    注册资本:3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26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胡集镇丽阳村(放马山)等四户(放马山西路
20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
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洋丰美为公司参股公司,并且公司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副
总经理张坤先生担任洋丰美的董事,洋丰美为公司关联方。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格林美无锡 100%股权,格林美无锡持有湖北新能源 100%
股权,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洋丰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洋丰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5%
          2       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5%
    2、主要财务数据
    洋丰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1-9 月
           总资产                  /               85,841,369.77
          负债总额                 /                3,051,697.92
           净资产                  /               82,789,671.85
          营业收入                 /                 19,509.28
          利润总额                 /                386,229.13
           净利润                  /                289,671.85

    3、经查询,洋丰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额度、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洋丰美最终同银行等金融
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并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洋丰美的其他股东按出
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在办理上述担保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本决议均为有效,
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
对外担保总额为 2,141,961 万元(除为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
1,575 万元、为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 4,000 万元、为湖北洋
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 10,5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之外,其余均为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0.5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
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洋丰美及与洋丰美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
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265.82 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洋丰美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次为洋丰美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
更好地推动洋丰美的发展。洋丰美目前信用状况、债务偿还能力良好,并且洋丰
美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
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洋丰美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以有
效规避担保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洋丰美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格林美无锡为其参股公司洋丰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格林美无锡为其参股公司洋丰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促进
参股公司发展,增强其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格林美无锡为参股公司洋丰美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格林美无锡为参股公司洋丰美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更好地推
动洋丰美的发展,最大程度实现公司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格林美无锡为参股公司洋丰美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