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格林美: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10-3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
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林美无锡”)为其参股公司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洋丰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无锡为其参股公司洋丰美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发展,增强其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格林美无锡为参股公司
洋丰美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潘峰、刘中华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