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3-01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采购钨废料,销售碳化钨、钴粉,2023年预计 金额合计为1,00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国隆”)采购镍、 磷酸铁,收取蒸汽费、租金等,2023年预计金额合计为35,400万元。 公司向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销售钴粉、仲钨 酸铵,2023年预计金额为8,80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 亿”)销售碳化钨、钴粉,2023年预计金额为8,000万元。 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电站”)支 付光伏电费,2023年预计金额为165万元。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峰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 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 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万元 2023 年合 2023 年初 上年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易类别 定价原则 额或预计 日已发生 金额 金额 金额 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 钨废料 公允价格 500.00 - 620.20 向关联 司 人采购 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镍、磷酸铁 公允价格 33,600.00 - 109.71 商品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光伏电费 公允价格 165.00 10.06 156.88 小计 - - 34,265.00 10.06 886.79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钴粉、仲钨酸铵 公允价格 8,800.00 - 11,846.97 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 碳化钨、钴粉 公允价格 500.00 - 105.18 向关联 司 人销售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 碳化钨、钴粉 公允价格 8,000.00 872.45 6,693.78 商品 有限公司 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蒸汽费、租金等 公允价格 1,800.00 88.53 446.71 小计 - - 19,100.00 960.98 19,092.64 注: “上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 实际发生 关联交 预计金额 生额占 生额与 关联人 交易 金额(不含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不含税) 同类业 预计金 内容 税) 务比例 额差异 储能电站(湖 光伏 156.88 170.00 0.45% -7.72% 北)有限公司 电费 2022 年 2 月 18 日、2022 浙江德威硬 钨废 年 8 月 15 日公司分别于指定 向关联 质合金制造 620.20 700.00 0.82% -11.40% 料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人采购 有限公司 报》、《证券时报》、《上 商品 崇义章源钨 钨废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业股份有限 - 1,000.00 0.00% -100.00% 料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公司 (http://www.cninfo.com.cn) 小计 - 777.08 1,870.00 0.70% -58.44% 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2 年度 钴 崇义章源钨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粉、 业股份有限 11,846.97 17,000.00 5.46% -30.31% 告编号:2022-015)、《关于 向关联 仲钨 公司 调整与关联方 2022 年度日常 人销售 酸铵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商品 浙江德威硬 碳化 (公告编号:2022-094) 质合金制造 105.18 1,500.00 0.11% -92.99% 钨 有限公司 株洲欧科亿 钴 数控精密刀 粉、 6,693.78 8,000.00 3.09% -16.33% 具股份有限 碳化 公司 钨 小计 - 18,645.93 26,500.00 8.60% -29.64%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说明:2022 年,受市场环境影响,公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调整了部分关联交易的业务往来,同时,因公司年初预计关联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交易时,全面充分地考虑了各类关联交易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使得公司与关联方实际 的说明 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年初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公开的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异的说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十路 128 号 注册资本:30,994.946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星题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碳化钨、仲钨酸铵、钻头、五金工具、电动工具生产、 加工、销售;钴、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浙江德威 2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张坤先生 为浙江德威董事,并且公司原董事陈星题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浙江德威董 事长及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浙江德 威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浙江德威总资产 853,323,300.18 元,净资产 737,468,821.27 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05,062,714.81 元, 净利润 24,710,528.71 元。 经查询,浙江德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半屿村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福安国隆24%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唐洲先生 为福安国隆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福 安国隆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福安国隆总资产 132,490,671.83 元,净资产 98,881,252.39 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00 元,净利润 -1,091,636.51 元。 经查询,福安国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 注册资本:92,416.743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世春 经营范围:矿产品精选、矿产地下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钨冶炼、锡、 铜、铋、钼加工(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锌、硫铁及非金属矿产品加工、 销售;钨精矿及其冶炼产品:仲钨酸铵、钨粉末系列、硬质合金、锡、铜、铋、 钼精矿经营(限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出口钨、锡、铜、铋、钼系列产品(国 家禁止经营和限止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三来一补”业务;经销冶金 矿山配件、化工产品(除危化品)、模具、五金;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水力发电;造林、营林、木材采 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潘峰先生在章源钨业担任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章源钨业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章源钨业总资产 4,801,740,300.22 元,净资产 1,971,057,113.86 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506,164,927.68 元,净利润 177,779,011.37 元。 经查询,章源钨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中小企业创业园创业路 注册资本:11,261.630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美和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及相关原料、工模具加工、销售(需专项审批的除外); 机电产品、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工原料的销售;刀具、工具制造、 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目前持有欧科亿 10.48%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为欧科亿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 关联方的规定,欧科亿为公司关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欧科亿总资产 2,376,502,377.43 元,净资产 1,622,830,204.11 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799,597,303.52 元,净利润 188,476,380.95 元。 经查询,欧科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荆门高新区迎春大道 3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黔 经营范围:储能电站及光伏发电站的投资、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湖北储能电站 45%的股权,公司监事宋万祥先 生为湖北储能电站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为湖北储能电站总经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规定,湖北储能电站为公司关 联法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湖北储能电站总资产 122,928,609.64 元,净资产 101,793,185.23 元,主营业务收入 9,800,605.38 元,净 利润 3,874,607.06 元。 经查询,湖北储能电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 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向浙江德威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 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福安国隆采购产品和收取蒸汽费、租金等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 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双方每月按实 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章源钨业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 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欧科亿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 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 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如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协议,协议自签 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浙江德威、欧科亿、章源钨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充分利用浙江 德威、欧科亿、章源钨业技术优势的同时,有利于夯实公司钴镍钨资源回收与硬 质合金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与福安国隆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 公司磷酸铁锂业务的发展。公司与湖北储能电站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保 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 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 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了解和核查,同意公司预计 2023 年度 在关联交易框架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浙江德 威、福安国隆、欧科亿、章源钨业、湖北储能电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本次关联交 易定价依据市场化原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 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 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 同时,通过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核 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提供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会对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