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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美: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3-04-2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证券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的批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
       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
           2、证券投资的目的: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3、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本报告期证券投资的投资范围:不限制投资品种,由公司在符合规范要
       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二、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计入
                                               本期    权益
                        最初    会计   期初    公允    的累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会计
证券    证券    证券                                                                                   资金
                        投资    计量   账面    价值    计公     购买    出售    期损    账面    核算
品种    代码    简称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变动    允价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损益    值变
                                                         动
境内    02245   力勤    363,2   公允                   3,052,   363,2                   366,2   其他   自有
                                        0.00    0.00                     0.00    0.00
外股    .HK     资源    20,77   价值                    309.7   20,77                   73,08   权益   资金
票                    5.53   计量                     8     5.53                  5.31   工具
                                                                                         投资
                     363,2                        3,052,   363,2                 366,2
合计                 20,77    --    0.00   0.00    309.7   20,77   0.00   0.00   73,08    --    --
                      5.53                             8    5.53                  5.31

           三、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投资管理制度》,上
       述证券投资行为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由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保证证券投资资金安全和增值。公司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
       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
       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未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
       证券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公司章程》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