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3-04-2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证券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的批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
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批。
2、证券投资的目的:为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
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3、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本报告期证券投资的投资范围:不限制投资品种,由公司在符合规范要
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二、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证券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计入
本期 权益
最初 会计 期初 公允 的累 本期 本期 报告 期末 会计
证券 证券 证券 资金
投资 计量 账面 价值 计公 购买 出售 期损 账面 核算
品种 代码 简称 来源
成本 模式 价值 变动 允价 金额 金额 益 价值 科目
损益 值变
动
境内 02245 力勤 363,2 公允 3,052, 363,2 366,2 其他 自有
0.00 0.00 0.00 0.00
外股 .HK 资源 20,77 价值 309.7 20,77 73,08 权益 资金
票 5.53 计量 8 5.53 5.31 工具
投资
363,2 3,052, 363,2 366,2
合计 20,77 -- 0.00 0.00 309.7 20,77 0.00 0.00 73,08 -- --
5.53 8 5.53 5.31
三、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投资管理制度》,上
述证券投资行为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由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保证证券投资资金安全和增值。公司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
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2022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
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投资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未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未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
证券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公司章程》及公司《产业链股权(含证券类战略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