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9-22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2-04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依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指导,为进一步强化和提升公司在索具行业、领域的
持续影响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满足国家产业化配套产品的需要,巨力索
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南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钢丝及钢丝绳项目”。该项目
建设周期 1 年,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等。项
目投产后,产品将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及竞争能力,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22-005】号公告。
现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项目建设,公司拟为河南
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
市支行签署担保协议。
公司本次为河南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3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12.9%。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巨力索具(河南)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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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点:孟州市产业集聚区联盟路中段 1 号
4、法定代表人:杨超
5、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
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
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
工程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风
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
关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
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8、与上市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1,781,020.00 184,117,199.12
负债总额 11,781,020.00 64,103,924.78
净资产 100,000,000.00 120,013,274.34
营业收入 0 17,699.12
利润总额 0 17,699.12
净利润 0 13,274.3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3 亿人民币
4、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先生提供全额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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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责任保证担保
5、反担保情况及形式:不适用
6、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
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
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7、保证人承诺:
①保证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全部必要和合法的内
部及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②保证人按要求向债权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
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债权人以及债权人委托授权的第三方对保证人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③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其债务时,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
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形,保证人自愿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保证责任的承担
①保证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将
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②保证人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
提供担保,且保证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
序,由债权人确定。
9、违约责任
①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②如主合同被解除,保证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
还、赔偿损失等)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期限以公司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河南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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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提供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可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使其保持健康、持续、
平稳发展。公司本次为河南子公司提供担保,未签署反担保协议,公司在担保期
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同时,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 3 亿元(含本次担保),
为本次对河南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公司为河南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和无股
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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