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24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2-048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星期
三)上午 9:00 在公司 105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及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杨建国先生、杨超先
生、李彦英女士、杨旭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梁建敏先生、崔志娟
女士、董国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届满,为顺
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杨建国先生、杨超先生、李彦英女士、
杨旭女士、梁建敏先生、崔志娟女士、董国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其中梁建敏先生、崔志娟女士、董国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议案 1 和议案 2 时,与会董事对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
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位进行了表决并全票通过,且上述董事候选人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
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梁建敏先生、崔志娟
女士、董国云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24 日刊
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和议案 2 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
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相关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正式选举产生之前,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
案》;
公司依据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
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建国先生薪酬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标准,维持不变,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超先生、李彦英女士、杨旭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独立
董事候选人梁建敏先生、崔志娟女士、董国云先生津贴各为 10 万人民币/年(含
税)。
2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24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办理
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 8000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和购买原材料。具体期限及金额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签订正式合同为准。该融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其自有资
金或以其代销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所募集的资金提供。
低风险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 亿元,以本公司的存单、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额度及使用期限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审批为准。
截至目前,本年度公司累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 179,000 万元
(含本次),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42.32%。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之
规定“董事会具有一年之内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40%的贷款审批
权限”。该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董事会历次审议的贷款明细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金额(亿)
2022 年 3 月 9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
2022 年 3 月 28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5
2022 年 4 月 15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
2022 年 5 月 16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3.3
2022 年 9 月 21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6.3
2022 年 9 月 29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1
2022 年 11 月 23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1.8
总计 -- 17.9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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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24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4 日
4
附件一: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1、杨建国先生简历
杨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 1965 年 2 月,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经营师、机械工程师,河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1992 年迄今一直在索具领域
从事经营管理;历任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公司第一届、第二届、
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杨建国先生为曾荣获“河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河北省杰出青年企业家”、“河
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河北大学“大学生职业生涯导师团资深导师”、“中
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河北省政府质量奖”、“河北省劳动
模范”等荣誉称号。
杨建国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
制人杨建忠先生、杨会德女士、杨子先生系直系兄弟姐妹,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杨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63%的股份,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
团有限公司27.00%的股份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杨超先生简历
杨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生于 1993 年 8 月,大学
学历;2014 到公司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市场部职员、工程项目部部长、巨力集团
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职务;现任公司总裁、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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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先生曾获得“河北省企业诚信建设优秀工作者”、“中国工程机械影响
力100人”、“河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杨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先生系父子
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建忠先生、杨会德女士、
杨子先生系主要社会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超先生未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李彦英女士简历
李彦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9年3月,研究生学历,高级
管理师、工程师;历任巨力天威吊装带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
总监、巨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副总裁、公司吊装带索具厂总经理、第
二届监事会监事、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河北巨力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副总裁、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李彦英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彦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6%的股份,未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彦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杨旭女士简历
杨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88年3月,大学本科学历,中共
党员。曾任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巨力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
任河北巨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巨力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巨力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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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旭女士曾获得“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
称号。
杨旭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建国先生系父女
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杨建忠先生、杨会德女士、
杨子先生系主要社会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旭女士未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旭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公司章
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1、董国云先生简历
董国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1年,硕士学位,注册税务
师,注册会计师;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山东北
海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税税务代理公司副
总经理;现任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
董国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和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国云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梁建敏先生简历
梁建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62年,学士学位,高级工程
师;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从业资格证书;曾任化学工业部处长、国
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所一级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副总监、首创证券
有限公司研究总监、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研究中心副主任、青岛赢隆资产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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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上海镕畿投资合伙企业研究总监、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乐凯胶
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梁建敏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和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梁建敏先生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崔志娟女士简历
崔志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 1969 年,博士学位,财政部会
计人才库专家,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
高级会员,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第三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财
政部、发改委、环保部、交通部特邀 PPP 专家,PPP 资产交易和管理平台规则委员
会专家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国有资产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开行专家委特
聘专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气象局、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等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山东财经大学绩效中心特聘专家、中
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万
润股份独立董事、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志娟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和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崔志娟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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