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巨力索具: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2-05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 2022 年 12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巨力路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105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6 日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股份 272,346,6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69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272,2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54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146,6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
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14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153%。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对会议进行见证和出具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建国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14%;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杨超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李彦英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4%;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杨旭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梁建敏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崔志娟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27%;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董国云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七届监事会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解永利先生担任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
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20%;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坑剑先生担任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
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72,200,0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4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解永利先生、坑剑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30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反对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69.3042%;反对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0.6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30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反对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69.3042%;反对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0.6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石家庄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2,30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5%;反对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
股份的 69.3042%;反对 4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0.69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许贵淳律师、张丽欣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认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
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