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0 年 7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 15 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刘贞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共 177 人,代表股份 240,232,6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公 司回购的股份,下同)25.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 名,代表股份 125,738,2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1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114,494,3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形成 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 分拆上市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29,658,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129,504,314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 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29,658,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同意票 129,504,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 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公司所属子公司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29,658,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同意票 129,504,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 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29,658,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同意票 129,504,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 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29,658,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同意票 129,504,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 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分拆上市后公司能够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29,658,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同意票 129,504,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 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 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29,658,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同意票 129,504,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 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分 拆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129,658,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 同意票 129,504,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 数的 100.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孙伟杰、王坤晓、刘贞峰与本议案是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投票表决 时回避表决,也没有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律师见证情况 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高强、张华顺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