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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瑞股份: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1-05-26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一年五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和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
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3、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0,000 股(含本数)。若公司在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
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
数量。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若国家法律、




                                    3
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限售
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6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250,000.00 万 元 ( 含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                               124,649.00         115,000.00
 2       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            86,134.09          7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70,783.09        250,000.00

       7、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三年
分红规划等具体内容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9、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具体内容
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
措施”。本预案中公司对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业
绩承诺或保证,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
风险”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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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公司声明.......................................................................................................................... 2
特别提示.......................................................................................................................... 3
目 录 ............................................................................................................................. 5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7
    一、公司基本情况.....................................................................................................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9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 9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3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3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4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 14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0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3
    一、公司业务及资产、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4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
    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2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
    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4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
    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25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 25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30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30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31
    三、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32
第五节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措施 ..........................37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3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3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
    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39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40
    五、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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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杰瑞
                     指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杰瑞石油装备         指   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石化机械             指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宝石机械             指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三一石油             指   三一石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
三大石油公司         指
                          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西南油气田公司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API                  指   美国石油协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指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开发行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预案               指
                          预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               指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注:如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antai Jereh Oilfield Services Group Co., Ltd.
成立时间         1999 年 12 月 10 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王坤晓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         杰瑞股份
证券代码         002353
注册资本         957,853,992 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 号
联系电话         0535-6723532
传真号码         0535-6723171
公司网址         www.jereh.com
电子信箱         zqb@jereh.com
                 油田专用设备、油田特种作业车、油田专用半挂车的生产、组装、销售、
                 维修、租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需要审批的设备);油田设备、矿山设备、
                 工业专用设备的维修、技术服务及配件销售;为石油勘探和钻采提供工程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机电产品(不含品牌汽车)、专用载货汽车、牵引车、挂车的
                 销售、租赁;油田专用设备和油田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计算机软件开
                 发、自产计算机软件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仓
                 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大力支持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

     目前我国原油及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升,分别从 2010 年的 54%和 15%
大幅上升至 2019 年的 73%和 44%。根据国家统计局以及 WIND 金融终端统计数据,
2020 年我国原油和天然气的进口量分别为 5.42 亿吨和 1,413.52 亿立方米,同
比增长 7.22%和 5.28%。不断上升的对外依存度对我国的能源安全构成一定影响,
2018 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对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企业落实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7
    在能源安全战略驱动下,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0 年)》,2030 年我国力争实
现页岩气产量 800 亿立方米至 1,000 亿立方米。为了弥补页岩气开发的高成本,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补贴减税政策。2012-2015 年,页
岩气开发按照 0.4 元/立方米进行补贴;2016-2018 年,页岩气开发按照 0.3 元/
立方米进行补贴;自 2019 年起,非常规天然气开采不再按定额标准进行补贴,
实行“多增多补”政策。

    2021 年,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夯实国内产
量基础,保持原油和天然气稳产增产,做好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规划布局和管控;
扩大油气储备规模,健全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油
气储备体系。随着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将带动对压裂设备的新
增需求,行业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智能化、绿色化已成为当前制造业的重要方向

    国家“十四五”规划强调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具体包括:深入实施智能制
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改造专项,鼓励企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
体系。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制造业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把握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聚焦客户需求,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发展,油气设备在海内外实现了良好
的销售成绩,油田技术服务团队在页岩气压裂和连续油管服务领域创造了多项行
业纪录,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为把握国内外油气田服务市场发展机遇,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
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预计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初步实现数字
化管理并增加新能源压裂设备的产能,有助于公司提升管理效率,实现规模效应,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增强核心竞争力。


                                     8
    2、扩充资金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现金流状况将有所改善,进一步增强
公司的资本实力,提升公司资产规模、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抗
风险能力。随着项目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做强油气田服务业务、巩固行业地位,
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
投资者。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
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披露。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9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
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
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
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
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80%。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
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
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10
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
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前
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
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0,000 股(含本数),公司发行前
总股本为 957,853,992.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 30%,满足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
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上述发行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
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若国家法律、法
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含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1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                        124,649.00       115,000.00
 2      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     86,134.09        7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70,783.09       250,000.00

       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考虑并扣除公司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尚存财务性投资 594.89 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解决。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九)上市地点

       本次新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
案之日起 12 个月。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
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
告书》中披露。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1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伟杰、王坤晓和刘贞峰。孙伟杰、
王坤晓和刘贞峰合计持有公司 441,055,2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5%。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0,000 万股测算,在实际控制人不参与
认购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将合计持有公司 41.69%的股份。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

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3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0,000.00 万元(含 2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                        124,649.00       115,000.00
 2      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     86,134.09        7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70,783.09       250,000.00

       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考虑并扣除公司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日(2021 年 5 月 25 日)尚存财务性投资 594.89 万元。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的
方式解决。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数字化转型有利于业务效率提升

       在公司信息化建设之初,各信息化系统模块是根据业务需求,逐一进行上线
运营,相互之间关联性不强。随着公司业务内容不断丰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业务体系间数据系统呈现孤岛化,流程顺畅性逐渐变差,相同的数据在不同的系




                                       14
统中反复录入,且数据口径不完全一致,需要人为进行系统外的统计,导致公司
运营效率难以提升,信息系统数字化不足成为制约业务效率提升的瓶颈。

    公司需要通过数字化转型来建设顺畅的流程体系,该体系能够支持设备运行
和生产运营数据的采集、控制和分析,实现智能化和预测性管理。借此提升公司
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效率,降低成本,从而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建立敏捷高效
的运营模式,持续提升竞争优势。

    (2)数字化转型有利于公司顺应时代和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在油服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核心压裂设备市场中的石化机械、宝石机
械等传统竞争对手市场份额稳定,三一石油等新进入者也在积极抢占市场份额。
同时,客户对高性能、无人化、智能化设备的需求日益增加,平台服务化商业模
式涌现,物联网、人工智能、5G、边缘计算等新兴技术被逐渐运用在油服市场的
各种创新场景中。

    面临上述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已在内部运营数字化、外部业
务数字化等数字化领域发力布局。因此,数字化转型成为公司顺应时代和行业发
展趋势,保持市场领先地位的必要措施。通过数字化手段和新兴技术来支撑未来
创新发展,使公司具备更好的应变能力、更高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自 2006 年开始,公司已经基于 API 标准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制度和流程,
通过近 10 年的发展,目前在各大业务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已经基本建设完成,且
各系统运行稳定,基本满足业务需求。公司数字化转型系对现有流程的升级、优
化和改造,形成统一的数据管理、技术管理和应用管理架构,以提升公司运营管
理水平,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因此,公司已具备数字化转型所需的流程和信息化基础,数字化转型具备可
行性。

    (二)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5
    (1)非常规油气资源增产有助于改善国内能源现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①随着能源对外依存度的不断上升,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刻不容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原油及天然气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但我国原
油和天然气的产量增长却比较缓慢。在供给不足以及需求持续攀升的背景下,我
国需要大量进口原油和天然气维持需求,由此导致我国原油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
不断提升,分别从 2010 年的 54%和 15%大幅上升至 2019 年的 73%和 44%。根据国
家统计局以及 WIND 金融终端统计数据,2020 年我国原油和天然气的产量分别为
1.95 亿吨和 1,925.00 亿立方米;进口量分别为 5.42 亿吨和 1,413.52 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 7.22%和 5.28%。不断上升的对外依存度已经严重威胁到我国的能源安
全,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刻不容缓。2018 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对国内油
气勘探开发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企业落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②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将成为增产主力能源

    随着全球常规油气产量稳产,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持续增加,美国
自 20 世纪 70 年代起对页岩气、致密气、煤层气、页岩油等非规油气开展攻关投
入,并于 21 世纪初逐步实现了页岩气的商业化、规模化和产业化。

    2018 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占比 7.8%,而世界一次能源消费结
构中天然气占比为 24%,因此我国在天然气领域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对天然
气消费需求的提升,非常规油气资源特别是页岩气将成为增产主力能源,有望缓
解我国天然气供应不足的局面。我国在页岩气储量方面位居世界前列,跟据《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页岩气储量高达 31.6 万亿立方米,
极具开发潜力。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0 年)》,2030
年我国力争实现页岩气产量 800 亿立方米至 1,000 亿立方米。

    随着“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调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非常规油气资源作
为增产主力,开采力度有望维持。川渝政府计划“十四五”投资 2,700 亿元,实
现 2025 年天然气产量 630 亿立方米,2035 年建成中国首个 1,000 亿级天然气生
产基地。西南油气田公司预计“十四五”新增页岩气探明储量达 4 万亿立方米,
2025 年页岩气产量有望达 270 亿立方米。


                                    16
       (2)随着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规模的提升,将进一步带动新型压裂设备的
需求

       ①随着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压裂设备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非常规油气资源相较于常规油气资源开发难度较大、成本较高。页岩气藏储
层较为复杂,多为低孔低渗型,同时页岩致密坚硬、渗透性差,需要通过压裂改
造形成裂缝才能形成一定的产量,对压裂技术的要求较高,通常需要大功率、作
业时间长的压裂设备。在我国,页岩气开采多位于川渝地区、道路崎岖、埋藏深
度深,由于地质地貌格外复杂,开采难度更大,对于压裂车的需求数倍于常规油
气开采,成本也高于常规天然气。

       随着页岩气的规模化开发以及致密气、致密油以及页岩油开采力度的不断增
大,对开发效率以及经济性高的新型压裂设备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②新型压裂技术有助于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采降本增效

       随着国家对于环保的日益重视,传统柴油驱动压裂设备将面对严格的环境监
管压力,废气排放、噪声、矽尘等污染排放都愈加受限,对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及其他排放物的管控更为严格。

       以电驱压裂为代表的新型压裂技术不仅更为安全环保,还有效提高了开采效
率,可以适应更为复杂的开采环境,使低成本、高效率、智能化的页岩气开发成
为可能。电驱压裂设备的功率远高于传统压裂设备,目前国内压裂设备主要以
2500 型压裂车为主,而公司电驱压裂设备配备了 5000、7000 QPN 的柱塞泵,输
出功率超过 2 台传统设备,能显著提升工作效率,能够满足大排量、高压力、长
时间作业的需要。其次,电驱设备的经济性能得到了大幅提升,井场可使用更少
的设备实现更好的作业效果;使用电驱设备可以减少操作人员的数量,降低作业
成本,同时,电驱压裂设备使用电力替代柴油等燃料,燃料成本可以显著降低,
具备更高的性价比。此外,电驱压裂设备更为环保,运行噪音大大降低,常规压
裂车单台噪音达 115 分贝,而目前公司的电驱压裂设备产生的噪音仅不到 85 分
贝;公司还能够提供一体化环保解决方案处理开采中产生的废弃物,实现工程的
绿色建设。


                                     17
    公司开发推出的涡轮压裂设备同样具备高效、降本等优势。涡轮压裂设备中
的涡轮发动机可以实现无级变速,相对于传统设备稳定性更高,重量更小,可以
应用于更多复杂环境。其次,涡轮压裂车单机功率更大,效率更高,1 台涡轮压
裂车的最大水马力可达 5000 HP,相当于 2 台 2500 HP 常规柴油机压裂车。此外,
涡轮压裂设备能够 100%使用井场天然气作为燃料,大大降低燃料费用,节约作
业成本,并大幅降低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和甲烷的排放。

    (3)公司将进一步推动页岩油气技术进步,助力非常规能源的高效开发

    在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驱动的非常规油气资源大开发背景下,公司将抓住机遇,
进一步推动页岩油气技术进步,推进非常规油气尤其是页岩气在复杂地理环境下
的大规模开采利用,提高开发效率,降低开采成本。

    目前电驱压裂技术在国内已得到初步使用,多地油气田开始规划作业现场的
电网建设。随着电网建设逐步到位,将进一步拉动新型电驱压裂设备的需求,本
项目的实施将助力公司开拓市场,提升新型压裂设备的销量,稳固在行业中的领
先地位,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

    自 2012 年以来,国家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国内页岩气勘探开采。

    2014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计
划》提出:重点突破页岩气和煤层气开发。加强页岩气地质调查研究,加快“工
厂化”、“成套化”技术研发和应用,探索形成先进适用的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模
式和商业模式,培育自主创新和装备制造能力。着力提高四川长宁-威远、重庆
涪陵、云南昭通、陕西延安等国家级示范区储量和产量规模,同时争取在湘鄂、
云贵和苏皖等地区实现突破。以沁水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东缘为重点,加大支持
力度,加快煤层气勘探开采步伐。

    2016 年,国家能源局印发《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规划》提
出:到 2020 年,完善成熟 3500 米以浅海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突破 3500 米
以深海相页岩气、陆相和海陆过渡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在政策支持到位和市

                                    18
场开拓顺利情况下,2020 年力争实现页岩气产量 300 亿立方米。在“十四五”
及“十五五”期间,实现页岩气产业加快发展,海相、陆相及海陆过渡相页岩气
开发均获得突破,新发现一批大型页岩气田,并实现规模有效开发,2030 年实
现页岩气产量 800-1000 亿立方米。

    为了弥补页岩气开发的高成本,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
列补贴减税政策。2012-2015 年,页岩气开发按照 0.4 元/立方米进行补贴;
2016-2018 年,页岩气开发按照 0.3 元/立方米进行补贴;自 2019 年起,非常规
天然气开采不再按定额标准进行补贴,实行“多增多补”政策。

    2021 年,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实施能源资源安全战略。夯实国内产
量基础,保持原油和天然气稳产增产,做好煤制油气战略基地规划布局和管控。
扩大油气储备规模,健全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油
气储备体系。

    因此,在页岩气规模化开发的驱动下,将带动对压裂设备的新增需求,提升
开发技术水平是行业必然的发展趋势,研制绿色智能化的增产技术和装备是当前
设备发展的重要发展方向。

    (2)公司已具备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的技术研发经验及成果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压裂成套设备、连续油管作业设备、液氮设备制造企
业。公司在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促进产业不断转型升级,拥有众
多石油装备技术方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等知识产权。

    公司结合我国油田实际状况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多年来为国内油田企业提
供了一批先进的装备及技术服务:自主研发生产国内第一套 7000 型电驱压裂成
套设备、国内第一台 4500 型涡轮压裂车、第一台 3100 型压裂车、国内第一套岩
屑回注成套设备、国内第一台大管径的连续油管作业设备、国内首套液氮泵送设
备,以及世界最大功率的压裂车、世界最大管径连续油管半挂车等。公司的研发
经验及技术优势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19
    因此,公司已具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的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的
技术研发经验及成果。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公司从事的油气田设备及技术工程服务具有资金密集型的特点,一方面由于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大型专用设备,产品成本较高,前期生产投入垫付规模较大,
同时油气田技术工程服务前期需要预先投入较多的经营资金进行配套设备购置、
人员培训等;另一方面由于国内油气田设备及技术工程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国三大
石油公司的下属企业,其付款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公司需要储备充足的营
运资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满足不断扩张的业务需要。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公司未来发展和扩
张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持续扩张,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
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运营情况,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公司经济效益
持续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 124,649.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15,000.00 万元,项
目建成后,公司将初步实现数字化管理体系。公司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已
完成项目投资备案和环评备案手续。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 124,649.0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见下表:


                                   20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软件和设备投资                        122,556.00           98.32%
  1.1    软件投资                              104,300.00           83.67%
  1.2    设备投资                              18,256.00            14.65%
   2     其他资产类投资                           859.00            0.69%
   3     预备费                                 1,234.00          0.99%
                  合计                        124,649.00        1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效益。

    (二)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 86,134.0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75,000.00 万元,本
项目对杰瑞新兴产业园原有 302 号厂房进行厂房内部改造,改造面积为 36,000
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原有厂房的地面重做、设备基础建设、根据不同的使
用需求对车间进行隔断,划分功能区域等;购买安装机加工、检验等相关设备
520 台/套。用于非常规油气智能压裂成套装备及核心部件的绿色研发生产。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完成项目投资备案,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 86,134.0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81,687.90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4,446.19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见下表:

  序号                   项目            投资额(万元)      比例
    1    建设投资                              81,687.90            94.84%
  1.1    建筑工程费                               720.00             0.84%
  1.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费              79,625.18            92.44%
  1.3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533.93            0.62%
  1.4    预备费                                   808.79            0.94%
   2     铺底流动资金                           4,446.19            5.16%
                  合计                         86,134.09        1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21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达产年销售收入 228,080.00 万元,年净利润 80,409.01
万元。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 6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增
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满足未来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促进
业务可持续发展和公司长期战略的实施。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
扩充产能。上述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整
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
司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日常经营仍由公司负
责,因此公司现有管理体系不会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增强,总资产和净资
产规模提升,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结构得到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有望进一步得到提升,从而提高营
业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和运营周期,经
济效益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
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从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实现,
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得到提高。




                                   2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及资产、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

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助于公
司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现有主
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
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它因本次发行而修改或调整公司章
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 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会
相应增加,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稀释。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伟杰、王坤晓和刘贞峰。孙伟杰、
王坤晓和刘贞峰合计持有公司 441,055,2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05%。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10,000 万股测算,在实际控制人不参与
认购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将合计持有公司 41.69%的股份。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暂无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故公司高管人员结
构不会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
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流动资金更加充足,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增
强经营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
扩充产能。有助于公司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及盈利能力。此外,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
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高;项目建成并运营成熟
后,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将逐渐提升。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

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能继续独
立进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
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24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

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
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
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一)市场风险

       1、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所在的油田专用设备及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重
点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
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规划》、《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天然气发展“十三五”
规划》及《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产业政策的支持下,行业整体
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有了显著提升。如果国家对支持油田专用设备及油田工程技
术服务产业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将给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
响。

       2、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属于油气装备及工具制造、服务行业,主营产品覆盖石油工程、油气开
发、油气集输三大领域,油气行业的景气程度与公司经营状况有一定关联。国际
油价受全球经济、地缘政治、国际金融、供需矛盾等多种因素影响,在疫情“长
尾效应”及地缘政治博弈等叠加效应影响下,国际油价存在波动风险,从而影响
油田装备制造服务业的发展,可能将给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
影响。

       3、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25
       国内油气开采主要以三大石油公司为主,因此决定了石油天然气服务企业的
销售客户相对较为集中。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集中于中石油及其下属企业,
若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认证、交货期等方面无法及时满足上述客户的要求,或
者其采购模式和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二)经营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受公司与客户结算特点及合同标的较大等因素影响,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
额较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49,396.88
万元、297,477.25 万元、325,703.96 万元和 324,118.51 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
产的比例分别为 20.93%、18.01%、17.32%和 17.67%。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将逐步增加,如宏观经济环境、
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应收账款将面临发生坏账损
失的风险。

       2、存货周转率低和存货跌价的风险

       受公司产品生产种类繁多、生产周期较长、单价较高且合同规模较大等因素
影响,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周转率较低。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5,823.35 万元、416,502.59
万元和 484,077.43 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64、1.35 和 1.14。

       若未来出现订单取消、技术改型、产品升级或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等情况,
部分存货将面临积压或跌价的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精细化服务。公司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过硬、
技术附加值高,产品毛利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
为 31.65%、37.37%、37.90%和 36.45%。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未来可能
存在产品、服务价格下调或成本上升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6
    4、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随着公司在俄罗斯及中亚地区、南北美地区等市场拓展效果的逐渐显现,公
司国外业务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目前,海外业务已成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公司拓展海外业务可能会面临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经
济和政策风险,上述因素将使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时面临一定的挑战,甚至将导
致公司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

    5、汇率波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出口业务规模较大,且主要以外币结算为主,因此,汇率波动将直
接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随着公司国际市场业务的加速开发,公司境外
收入占比将提升,若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或外汇政策产生实质性变化,将
可能导致公司境外业务收入规模出现波动,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6、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增值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等多项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因此,如果公司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产生变化,将对公司的利润水
平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技术风险

    1、技术开发和升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高度集中了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自动化技术、动力传动技
术、流体传动与控制技术、材料成型与热处理技术、机械设计与模拟分析技术、
人机工程与安全技术等,对技术开发和升级的要求较高。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
相关产品更新换代速度逐步加快,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如
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在自主创新方面不能合理、持续的进行
技术投入,或鼓励技术创新的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则将无法及时对现有技术


                                   27
和产品进行升级换代以满足市场需求,进而降低公司市场份额、减缓公司发展速
度,同时也将造成公司研发资源的浪费,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2、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公司一直致力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与保护,在核心技术上均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这些知识产权直接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产品,服务于用户,构成主营产品的
核心竞争力。如果未来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或者受到侵害,将直接影响公司
产品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定位于技术创新型企业,保持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
术人员加盟是公司保持持续创新能力的关键。若在特定环境和条件下,核心技术
人员流失,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4、国际技术摩擦或纠纷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杰森油气公司、杰森能源公司与美国政府、Forum
的商业秘密纠纷尚未完结,涉案技术、金额及诉讼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法
院最终支持起诉方请求,则公司需承担相关赔偿义务,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随着海外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很可能出现与国外竞争对
手在技术方面发生纠纷和摩擦的情形,从而给公司的业务开展和业绩水平构成不
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项目组织实施风险

    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在项目实施
过程中,工程进度、产品市场开拓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下游市
场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等,可能使项目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从而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和公司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才能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因此短
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五)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已得到较好控制,但全球疫情扩散形势依然严峻,
公司海外业务部分区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区域。由于全球疫情防控形势尚不
明朗,如果后续疫情发生不利变化及出现相关产业传导等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
营带来一定影响。此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进而对公司业务开拓等造成不利影响。

    (六)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多项涉案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未决诉
讼,其中包括:美国政府、Forum 诉杰森油气公司、杰森能源公司商业秘密纠纷,
Ronald Clarke 诉美国杰瑞国际公司居间合同纠纷,庆阳庆龙工程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诉杰瑞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合同再审纠纷和四川杰瑞恒日天然气工程有
限公司诉西安创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等。

    由于未决诉讼的涉案金额较大且诉讼结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法院最终
支持起诉方请求,则公司需承担相关赔偿义务,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
不利影响。




                                   29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
求状况进行中期利润(现金)分配。

    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应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次,考虑采用股票股利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四)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需要。




                                   30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
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以采取
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对利润分配应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一)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
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
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
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
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二)若年度盈利但公司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
案中应当对不实施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进行说明,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以确保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若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利润,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和国资委 2018 年 11 月颁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因此,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分红年度          实施时间                             具体情况
                                   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57,853,99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
2018 年度     2019 年 6 月 13 日
                                   共计派发 114,942,479.04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1
       分红年度            实施时间                             具体情况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7,853,99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097,108 股后 954,756,88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2019 年度       2020 年 7 月 3 日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 3,097,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20 年 6 月 16 日   的 0.32%,最高成交价为 29.97 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 25.0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80,985,661.31 元(不
                                            含交易费用)。
       2020 年度
                                            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57,853,992 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 3,097,108 股后 954,756,884.00 股
                           尚未实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
                                            税),共计派发 171,856,239.12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037.68     136,069.30      61,524.14
现金分红(含税)                                          25,284.19        15,276.11    11,494.25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14.96%          11.23%        18.6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                                                                    52,054.55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210.3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42.59%
利润的比例

           (二)公司上市后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向股东分配后,当年剩
      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三、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
      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


                                              32
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下称“本规划”)。

    (一)本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兼顾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的前提下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坚持现金分红优先,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
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
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
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
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


                                   33
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根据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
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时,公司当年
可不进行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④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
要。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并且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


                                  34
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上一报告期的利润分配预案,然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
意见。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拟定和审核利润分配方案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督公司利润
分配的执行情况。
   (3)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
配方案进行审议表决。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公司应
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实际情况出现本规划第“三、(三)、1”部分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
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对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
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5)存在公司的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在利润分配时扣减该
股东可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5、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
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
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35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
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后,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
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
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
的,公司可以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
施。




                                    36
         第五节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采取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 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
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9,037.68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661.95 万元,假设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
算:

       (1)假设一: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下滑 20%;

       (2)假设二: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3)假设三:公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增长 20%。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11 月完成,且不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
外影响股本的其它因素。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算财务指标,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
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0,0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
等影响;假设发行数量为 10,000 万股,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的发行数量、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37
    4、假设不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如下:

                                  2020 年度/2020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95,785.40       95,785.40       105,785.40
假设一: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69,037.68      135,230.15       135,230.15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167,661.95      134,129.56       134,129.56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7           1.42              1.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7           1.42              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75           1.40              1.39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75           1.40              1.39
(元/股)
假设二: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0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69,037.68      169,037.68       169,037.68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167,661.95      167,661.95       167,661.95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7           1.77              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7           1.77              1.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75           1.76              1.74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75           1.76              1.74
(元/股)


                                       38
                                  2020 年度/2020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假设三: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169,037.68      202,845.22       202,845.22
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167,661.95      201,194.34       201,194.34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7           2.12              2.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7           2.12              2.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1.75           2.11              2.09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1.75           2.11              2.09
(元/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请参见本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中“数字
化转型一期项目”将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过程及管理环节的数字
化和智能化;“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将扩充公司压裂设
备产能,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从而满足未来业务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已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析,积累了相应的人员、技术储
备,积极开拓市场。

    1、技术储备


                                       39
    公司在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持续加大投入,致力于成为一家能够提供油气开
发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技术服务商和工程服务商,产业不断转型升级。针对国内外
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公司研发并推出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在行
业内具备较为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储备。

    2、人员储备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聚集了一批在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具备经验的专
业人才,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公司产业中
的大部分产品线均处于油气行业的上、中游一个市场,建立了协同的人才团队、
管理体系、生产体系、采购体系,具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储备。

    3、市场拓展能力

    在市场方面,通过近年来的发展,公司不断适应行业变化,聚焦客户需求,
深耕国内市场,同时做优、做精海外市场,创新销售模式。公司的油气设备在海
内外均实现了良好的销售成绩。公司油田技术服务团队以技术引领服务,在页岩
气压裂和连续油管服务领域创造了多项行业纪录,打造了一流服务品牌。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良好。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填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非
公开发行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公司主营业务。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
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二)持续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



                                  40
    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及经济政策环境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公司主营业
务,积极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

    (三)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
制和资产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
盈利能力。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已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就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
细规定,并制定了关于股东未来分红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
资产收益等权利,切实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
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五、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1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另
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后,承诺届时将立即按
照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措施以符合最新规定
或要求;

       7、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
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
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本
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本人作
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杰、王坤
晓和刘贞峰承诺:

       “1、本方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
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另
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后,本方承诺届时将立
即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定新的措施以符合最新
规定或要求;

       3、本方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以及本方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方违反该等承诺,
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方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42
本方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方
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