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5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在了解相关信息的
基础上,经过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关于
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燕涛 王欣兰 张晓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