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杰瑞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2022-07-13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二二年七月




                            1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85
号文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股份”、“公
司”或“发行人”)已完成向 1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9,098,949 股股人民
币普通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
受杰瑞股份的委托,担任杰瑞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
为杰瑞股份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特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antai Jereh Oilfield Services Group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    91370000720717309H
成立时间              1999-12-10
变更设立日期          2007-11-22
法定代表人            王坤晓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杰瑞股份
股票代码              002353
注册资本              957,853,992 元
注册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 5 号
联系电话              0535-6723532
传真号码              0535-6723171
公司网址              www.jereh.com
电子信箱              zqb@jereh.com
                      油田专用设备、油田特种作业车、油田专用半挂车的生产、组装、
                      销售、维修、租赁(不含国家专项规定需要审批的设备);油田
                      设备、矿山设备、工业专用设备的维修、技术服务和配件销售;
经营范围              为石油勘探和钻采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机电产品(不含品牌汽
                      车)、专用载货汽车、牵引车、挂车的销售、租赁;油田专用设
                      备和油田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自产计算机
                      软件销售;仓储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除外,

                                         2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须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 69,098,949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股东名册,与本次发行后情况计算):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36,992,013.00         35.18%       406,090,962.00        39.5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20,861,979.00         64.82%       620,861,979.00        60.46%
三、股份总数                     957,853,992.00        100.00%      1,026,952,941.00      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077,510.95         1,952,855.26               1,881,032.11           1,651,940.39
负债总额                 717,830.66            671,270.86                743,642.73                647,944.47
净资产                  1,359,680.29         1,281,584.41               1,137,389.38           1,003,995.91
归属于母公司
                        1,284,974.67         1,247,325.09               1,107,777.21               976,572.98
所有者的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82,502.16          877,617.22        829,495.71        692,542.70
营业利润                         22,707.39          183,268.62        201,332.44        165,996.93
利润总额                         25,050.36          188,472.87        199,621.43        161,762.37
净利润                           21,843.75          161,169.52        172,207.50        139,235.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1,807.41          158,603.44        169,037.68        136,069.30
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3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65.77       80,849.47             31,463.52          23,316.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62.60      -11,895.90             74,472.05         -41,168.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40.00       -66,106.59             -6,668.63          58,683.4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873.84       -2,499.26             -7,361.76             3,593.6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净额                    -50,062.20             347.72          91,905.18          44,424.46

                4、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45                    2.44                      2.20                      2.10
速动比率(倍)                          1.76                    1.76                      1.47                      1.43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55                 34.37%                    39.53%                   39.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53                    2.09                      2.41                      2.25
存货周转率(次)                        1.16                    1.25                      1.13                      1.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
                                       13.42                  13.02                      11.57                     10.20
净资产(元)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70                   0.84                      0.33                      0.24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52                0.0036                       0.96                      0.46
             注:2022 年 1-3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和承销方式

                本次股票发行采用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的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承销方式
         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5 号),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为 1 亿股。

                                                       4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为 69,098,949 股,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
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85 号文规定以及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 31.12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期首日为《认
购邀请书》发送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 2022 年 6 月 15 日(T-2 日)。

     北京安新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报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按照
《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中关于“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
先”的基本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18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
出合伙。

     获配投资者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获配投资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如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限售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则适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5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出具《验证报告》
(中喜验资 2022Y00072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6 月 22 日 15 时止,保荐
机构指定的国信证券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5 家配售对象缴付的杰瑞股份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2,499,999,974.82 元。

       2022 年 6 月 23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在扣除应付国信证券的
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22 年 6 月 23 日,中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2Y00074 号)。
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 12:00 止,发行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2,499,999,974.8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2,516,152.98 元(不含增值
税),杰瑞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7,483,821.84 元,其中计入“股
本”人民币 69,098,94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418,384,872.84
元。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568,269         6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291,873         6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
 3                                                          8,291,873         6
        晓峰 2 号致信基金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90,326         6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
 5                                                          5,527,915         6
        证券投资基金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72,636         6
 7      UBS AG(瑞士银行)                                  4,339,414         6
 8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45,936         6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44,389         6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46,886         6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
 11                                                         2,763,957         6
        -晓峰 1 号睿远证券投资基金
 1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45,328         6
 13     阿布达比投资局                                      1,990,049         6
 14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990,049         6
 15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90,049         6


                                           6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合计                            69,098,949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
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
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重要关联方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
联关系。

四、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7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五、保荐人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保荐人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行
     人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事项                                       安排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发行人制订、完善有关制度,并
 1     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
                                        督导其执行。
       源的制度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的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施。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公平、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
                                        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3     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发行人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应事先通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知本保荐人,本保荐人可派保荐代表人与会并提出意见和
                                        建议。


                                             8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序号                 事项                                       安排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4                                      会、股东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变更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发表意见。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
 5
       事项,并发表意见。               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
 6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体涉及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他文件。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
 7
       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人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保荐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
     充分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荐人名称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保荐代表人:刘雅昕、栾小飞

          经办人员:陈振瑜、宋蕾

          联系电话:021-6093-3130

          传真:021-6093-3172

     七、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9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八、保荐人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建立了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国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10
杰瑞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雅昕         栾小飞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