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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瑞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7-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

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杰瑞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5 号)的核准,公司通过询价方式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9,098,94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18 元,
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74.82 元,扣除本次非公开
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16,152.9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487,483,821.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到账,已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
资 2022Y00074 号)。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数字化转型一期项目                        124,649.00       113,748.38
  2     新能源智能压裂设备及核心部件产业化项目     86,134.09        7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计                       270,783.09       248,748.38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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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属于项目建设初期,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由
公司及子公司循环使用。

    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产品。

    4、投资决策与实施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的要求,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严控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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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资金与融资部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
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
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公司决策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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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雅昕           栾小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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