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8-09-1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认真的审议,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控股权已发生变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
转让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我们同意
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
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认为以上
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会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董和玉、蔡亮发、王晶、郑铁生、王志红、曹洪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曾令秋、赵洪功、李正国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独立董事:曾令秋、赵洪功、李正国
二 0 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