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运业:关于收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立案决定书》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9-00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立案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临运业”)控股子
公司成都兆益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兆益科技”)原总经理韩毅、原
常务副总经理李秀荣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于2017年8月9日经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批
准逮捕;2018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
定书》,该院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决定对韩毅、李秀荣不起诉,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
的《关于收到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05)。
公司依法就上述事项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19年1月10日,公司收
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刑事申诉立案决定书》(川检刑申立[2019]1号), 主要
内容为:富临运业不服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绵检诉刑不诉[2018]1号不起诉决定书并
向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八十条和《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四川省人
民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
上述事件不会影响公司及兆益科技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时间:2019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