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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临运业: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18 年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权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
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积极促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14 项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1、2018 年 3 月 2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0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3、2018 年 8 月 2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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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8 年 9 月 17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会提前换届选举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8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23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18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
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重大
投资与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
股东大会(含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
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契合
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8 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因行
业受大环境影响公司主业客流量下降、致使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公司运行
情况良好,发展稳定;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状况良好;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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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随着公司的发展不断修订完
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董
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四)公司长期投资、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长期投资、出售资产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运作规
范,且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投资结构,为公司拓
展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遵守了市场交易
原则,交易均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并按合同或协议履行。2018 年的日常关联交
易额控制在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的范围内,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检查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相关财务和重要合同、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
生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关联方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均为商业背景下发生的资金往来项目,
不存在没有商业背景的资金往来,未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 2019 年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公司风险监
管,注重协调对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跟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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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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