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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临运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1-00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周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7 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 月 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 239 号 N 区 29 栋五楼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董和玉先生因公出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蔡
亮发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52,644,53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8.69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9,443,121 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91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43,201,4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780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7,308,5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52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694,9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006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613,6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0.5147%。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绵阳商行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1,295,9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1165%;
反对 1,34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8835%;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95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2.2085%;反对 1,34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9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10,6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224%;
反对 1,35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2962%;弃权 4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81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5,90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1.9074%;反对 1,35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52%;弃权 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7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宁雪伶律师、陈佳敏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