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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临运业:关于子公司收到5.16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5.16”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遂宁富临运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公司”)所属车辆于2020年5月16日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
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8日、2021年3月19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子公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关
于子公司所涉G5京昆高速“5.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
    近日,遂宁公司收到雅安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
《处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罚书》主要内容
    雅安市应急管理局根据《G5 京昆高速(雅西段石棉县境内)“516”较大道
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的核实,认为遂宁公司在此次事故
中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决定给予遂宁公司 71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整改措施
    上述罚款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遂宁公司已按要求完成上
述罚款缴纳;同时,遂宁市应急管理局亦对遂宁公司及其分公司正副总经理等 7
人给予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 30.68 万元。
    “5.16”事故发生后,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
全生产、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
执行相关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整治和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
训以及驾驶员、客运站源头管理,对车辆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进行专项检
查整治,配置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附加超赔险,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
       三、备查文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