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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运业: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永波)2021-04-29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葛永波)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谨慎诚信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共计12次,本人出席12次(现场或通讯表
决)。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
料,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在审议各项议案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就相关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2020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的所
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1次。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出差,因此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学生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基本原则,并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就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一)2020年1月19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控股股东向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2020年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计提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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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4月29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公司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
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2020年6月19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对向济南海
旭销售锰矿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2020年7月6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上,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六)2020年8月20日,关于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年12月21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放弃参股公
司绵阳商行增资扩股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实地考察,主动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汇报。并密切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包括“5.16”事故处理进展以及公共媒
体相关报道、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与此同时,本人时刻关注公司行业动态、
政策风向,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有针对
性、建设性的建议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
委员会委员,遵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详细规定,积极参与专项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一)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
要求对薪酬政策、考评依据进行了审查,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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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遵循《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积极履行委员职责。
    (三)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
市场动态,依据交通运输部出台的《新客规》,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
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战略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
公司客运主业受到了严重冲击,本人时刻关心道路客运运营动态以及公司疫情防
控情况,建议公司在夯实客运主业的基础上,积极延伸旅游、汽车后服等多元化
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忠实履行职责,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作
了以下工作:
   (一)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管理:2020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一方面,就公司战略规
划、对外投资、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有关人员进行了详细沟通,认真听取了相
关人员工作汇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风险应对措施;另一方面,
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相关会议议案作出了审慎、公正、客观、独立
的判断,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0年度任期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对公司披露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要求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为投资者提供畅通的信息获取渠道。
   (三)督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0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的有关制
度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督促公司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管理水平。
   (四)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2020年度任期内,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
加大了对董监高的违法追责力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它工作情况
   (一)2020年度任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0年度任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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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年度任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经自查,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满足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
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七、联系方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现将本人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电子邮件:yongboge@163.com
    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应尽义务,本着谨慎、
勤勉、忠实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
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葛永波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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