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关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的审核报告2019-04-02
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的审核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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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的审核报告
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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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的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19)第 110ZA3415 号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化工
公司”)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同德化工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进行
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有关规
定,编制上述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资料是同德化
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净资产收益率计
算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结合同德化工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修订)的规定编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同德化工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可转
换债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广清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淑云
中国北京 二O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净资产收益率计算表
编制单位: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
1,015,669,476.38
的所有者权益 1,025,216,219.09 1,038,484,635.36
归属于母公司
82,739,144.01
所有者的净利润 143,677,398.32 96,129,240.26
加权平均净资
8.37
产收益率(%) 13.46 9.42
非经常性损益 -
8,642,985.96
净额 779,618.82 4,379,161.43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
76,391,644.17
经常性损益后净 144,478,482.49 91,759,184.11
额后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加权平
7.50
均净资产收益率 13.53 8.99
(%)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主管会计公司负责人:邬庆文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金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