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2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确保公司规范
运作、持续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
预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将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于2021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21年4月2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
文》。本次会议决议已于2021年4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3、2021年8月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于2021年8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21年10月23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过《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共3次、董事会会议共7
次,并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
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意见如
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
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
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事,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善。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
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
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
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五)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
度》,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
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
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
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律履责。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
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监督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财
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进而促进公司经
营管理效率的提高;依法出席或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加深
对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理解,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不断
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面和提高业务水平,
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