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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德化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4-26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德化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同德化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 年 11 月 22 日
出具的《关于核准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319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同德化工
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14,428.00 万元,扣除保荐
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720.00 万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人民币 13,708.00 万元,再扣除后续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 115.32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13,592.68 万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1 日止,募集资金 13,708.00 万
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73 号《验证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号                                                                      资金金额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
1    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        6,743.34      5,000.00
     设项目


                                        1
   2   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                                6,295.02        4,264.68
   3   调整债务结构                                              4,328.00        4,328.00
                              合计                              17,366.36       13,592.68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
  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共 3,871.6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
  2021 年投入金额 25.95 万元,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共 3,845.72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募集      募集资金账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户余额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2,000 吨胶状乳
化炸药生产线及年产 11,000 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      5,000.00          1,154.28            0.00
线建设项目
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                        4,264.68          4,264.68        3,436.09
调整债务结构                                      4,328.00          4,328.00            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3,592.68          9,746.96        3,436.0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845.72            0.00
                      合计                       13,592.68         13,592.68        3,436.09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 3,436.09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
  目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2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2 年 4 月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公司“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自 2020 年以来,
国内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在此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积极施工。目前,公司信息化、智能化平台智能综合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
中心”)已搭建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已经
基本完成。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影响,截至目前,该项目部分数据接口尚未
接入指挥中心,软硬件调试等工作还在进行,故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
的用途,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
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情况,将“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
至 2022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

                                    3
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
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
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
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
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牛   岗                  王楠楠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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