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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德化工: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2-035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满足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项
目建设顺利进行和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
德通”)流动资金需求,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
德化工”)拟定为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和控股孙公司同德通提供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同德通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仅
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也须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名称: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981MA0LHWEEX0
    住册地址:忻州市原平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7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
物降解塑料原料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
业务(国家禁止或者限定的技术和产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德科创总资产 48404.05 万元,净资产 19962.48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37.52 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2、控股孙公司名称: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LT337P
    住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电子产品、金属
及金属矿(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煤炭、石油制品(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
燃料油、润滑油、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等;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经营进
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不含国内水上运输);网络信息技术推广
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网络安全信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酒类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同德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 9895.35
万元,净资产 1072.36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22.46 万元,实现净
利润 393.08 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上述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资
产等。
       2、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
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仍需与银行进一步协商后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
准。
       3、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同德通担保额度不超过 6000 万元,仅按持股比例提供
担保,其他股东也须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占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2%,本公司的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以及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满足公
司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供全资子公司解决
项目建设和控股孙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本本次担保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独立董事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