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化工: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
会、召开监事会会议等方式,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
交易、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
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
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2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同德转债”的
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1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2、2022年4月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
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
3、2022年4月23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4、2022年7月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关于<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制订<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7月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
5、2022年8月1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于2022年8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22年10月2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10月31日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共2次、董事会会议共6
次,并对公司现场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
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意见如
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
况,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
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
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
勉工作,依章办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完善。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
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
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不一致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监督,公司对
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
保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
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
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
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
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
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违规行为,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2、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积极督
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持续
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学习,拓宽专业知识、提升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