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15-04-09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
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决定控股子公司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黄山神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指公司销售产品收取的客户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含公司及其子公司签发的
银行承兑汇票,下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
中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现将有关置换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需要,在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供应
商签订采购、施工等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时,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
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提交财务部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
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财务部在每次付款时需
附承兑汇票的复印件。
3、涉及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
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在募投
项目的建设工期、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审核、报批和置换程序;
1
4、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
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神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款项,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神剑股份控股子公司黄山神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神剑股份控股子公司黄山神
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神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黄
山神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神剑股份控股子公司黄山神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神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神剑
股份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行承兑汇票用于
募投项目。本保荐机构同意神剑股份控股子公司黄山神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本项议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待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神剑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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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神剑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神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神剑股份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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