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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15-06-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股份”或“公司”)将通过
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徐昭等 6 名自然人和南海成长等 4 名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
100%嘉业航空股权。在本次资产购买前 12 个月内,公司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如
下:

       2015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4,668.52 万元收购黄山永佳三利科技有限公司 96.06%股权。
交易双方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签订了相关交易协议。 2015 年 3 月 9 日黄山永佳
三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名为黄山
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志坚。

    神剑股份出具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经核查,截至该说明出具
日,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本次资产购买前 12 个月未发生其他购买和出售资产的
情况。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神剑股份收购黄山永佳三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属于
上市公司行业内并购,与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在计
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