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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4-26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7-01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 年度,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
需要,拟与关联方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与各
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按产品或劳务                   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名称                      预计全年金额
                                        等进一步划分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或销售   芜湖神剑裕昌新材
                                          化工原料     不超过 10,000    739.49
      原材料           料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或销售   马鞍山神剑新材料
                                          化工原料     不超过 20,000   2,724.10
      原材料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或销售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
                                          化工原料     不超过 30,000   2,217.89
      原材料             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或销售   利华益神剑化工有
                                          化工原料     不超过 20,000      0
      原材料             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聚酯树脂用原材料生产与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
    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2、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新戊二醇及聚酯树脂研发、生
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马鞍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 100%。
    3、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涂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系列产
品、环氧树脂和聚酯树脂系列产品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贸易、
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同时承接中试业务和销售中试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98.87%。
    4、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40%。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7 年度,公司预计与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马鞍山神剑新材料
有限公司、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利华益神剑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涉及的标的均为双方日常采购的化工原料或各自生产的产品,以供货方在同等条
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购、销双
方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销售方承诺,销售给
购买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销售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原因
    上述四家公司主要从事聚酯树脂原材料生产和聚酯树脂生产业务,该关联交
易系为了更好的统一交易各方的供应及销售渠道、合理调配产品生产结构,实现
双方利益最大化。
    2、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交易的定价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
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上述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并相应产生
一定的经营利润。子公司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
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发生额,暂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
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
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
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
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