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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4-11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4 月 9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
公司 2017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62,595,5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5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43,129,779.80 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后
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能够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可上述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