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的函告,获悉刘志坚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质
押及解除质押行为,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股数
大股东及一 质押开始日期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万股)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个人
至办理解除 华安证券股
刘志坚 是 4,913.00 2018-12-18 25.00% 资金
质押日止 份有限公司
需求
合计 4,913.00 25.00%
二、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
股东 解除质押 解除质押日 本次解除质押占
股东及一致行 质权人
名称 股数(万股) 期 其所持股份比例
动人
海通证券股份
刘志坚 是 4,828.00 2018-12-19 24.57%
有限公司
合 计 4,828.00 24.57%
(一)刘志坚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2018 年 12 月 18 日,刘志坚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913.0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签订了《质押合同》,
用于个人融资需求。
(三)2018 年 12 月 19 日,刘志坚先生将其持有的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 4,82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6%)股份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刘志坚先生已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652.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46%;刘志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47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8%。
三、备查文件
1、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