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剑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29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5月20日(周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 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15:00
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14 日。截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
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 8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其他议案
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过。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5.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审议《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审议《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6日(周四) 9:00——11:00、 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
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在2019年5月16日
17: 00 前将邮件发送至: wang@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
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
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昌国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 转 90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邮件:
股东账号: 地址:
持股数量: 邮编: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9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数为:股,身份证号
码为:,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
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 同 反 弃
备注
案 意 对 权
提案名称
编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审议《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4.00 √
专项报告》
5.00 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审议《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审议《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