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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9-10-3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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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昌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吴昌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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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631,524,805.89                3,385,357,647.40                          7.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92,142,057.28                1,824,529,386.48                          -1.7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35,673,306.75                   6.85%        1,507,503,559.65                 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62,930.99              107.58%              89,985,246.66                48.6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023,325.52               69.75%              79,938,710.28                31.7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274,286.18                -84.4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81               114.04%                     0.1091                55.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81               114.04%                     0.1091                55.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8%    上升 0.98 个百分点                     4.90%    上升 1.77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6,852.00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6,468,567.07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82,957.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73,700.9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435.44

    合计                                                                     10,046,536.3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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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6,66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志坚         境内自然人         23.46%         196,525,980      147,394,485   质押                 136,020,000

    刘琪           境内自然人          3.82%          32,000,000               0    质押                  24,850,000

    刘绍宏         境内自然人          3.44%          28,800,000       21,600,000

    徐昭           境内自然人          2.75%          23,062,310       23,062,282   质押                  23,062,304

    李保才         境内自然人          2.74%          22,980,000       17,235,000   质押                  12,199,999

    王学良         境内自然人          2.17%          18,189,998               0    质押                   8,000,000

    王静波         境内自然人          1.55%          13,009,700               0

    杨三宝         境内自然人          1.09%           9,153,204               0

    贾土岗         境内自然人          0.69%           5,809,300               0    质押                    569,996

    王振明         境内自然人          0.65%           5,45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志坚                                                             49,131,495   人民币普通股          49,131,495

    刘琪                                                               3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0

    王学良                                                             18,189,998   人民币普通股          18,189,998

    王静波                                                             13,009,7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9,700

    杨三宝                                                              9,153,204   人民币普通股           9,153,204

    刘绍宏                                                              7,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00,000

    贾土岗                                                              5,809,300   人民币普通股           5,809,300

    李保才                                                              5,7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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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振明                                                               5,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50,000

    李冀峰                                                               5,388,002   人民币普通股       5,388,00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所知范围,上述股东刘志坚与刘琪为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股东王静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619,700 股外,还通过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6,390,0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3,009,700 股;股东李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冀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57,600 股外,还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情况说明(如有)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130,402 股,实际持有 5,388,002 股;股东杨三宝除通过普通
                                   证券账户持有 4,153,204 股外,还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持有 5,000,000 股,实际持有 9,153,204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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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71.8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预付原材料采购款较多所致;
2.在建工程比年初增长45.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公司建设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下降32.3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以预付形式支付的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4.应交税费比年初下降30.3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末未交税款减少所致;
5.库存股比年初增加95.85%,主要原因系本期回购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66.4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137.3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下降357.7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联营企业盈利下降所致;
4.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增长51.89%,主要原因系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653.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到政府其他补助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67.3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9,384.56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847.13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投资业务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6,111.54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融资业务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5.40
元/股(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并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18-055)。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20,401,477股,占公司总股本2.44%,最高成交价为4.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3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430,394.49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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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时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间      期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持股 5,640 万股)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代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严格
                                        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及财务决策制度,自觉接受独
                                        立董事、监事会的监督,尽职尽责,不以职务便利
                                        而干预股份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违规占用股份有限
                                        公司的资金。对于股份公司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
                                        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
                                        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
                                        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     2009 年
                                                                                                          严格
                      刘志坚            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承     11 月     长期
                                                                                                          履行
                                        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以       21 日
    首次公开发行或                      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除持有

    再融资时所作承                      股份公司的股份外,声明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

    诺                                  况。不存在在股份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单位兼
                                        职的情形。如本人今后与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
                                        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
                                        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股份公司及所
                                        有股东的利益,本人将不利用其在股份公司中的地
                                        位,为其在与股份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
                                        益。

                      刘志坚、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李保才、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     2009 年
                      刘绍宏、                                                                            严格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     11 月     长期
                      吴德清、                                                                            履行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       21 日
                      徐昭、吴
                                        所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不得超过 50%。
                      昌国

    股权激励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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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其他对公司中小
    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
                      是
    行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500                  400                      0

    合计                                                     1,500                  40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坚
                                                                              2019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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