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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1-25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20-050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填写表决票的方式对
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利华益神剑 51%股权,利华益神剑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对

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收购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
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增资完成后,神剑裕昌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的变动,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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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相

关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周四)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通知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5 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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