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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5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
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等情况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
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除已披露审批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申生               殷俊明             程乃胜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