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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华安证券关于神剑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2021-11-0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神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5 号)的核
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向 18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40,997,830 股,发行价格为 4.61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 649,999,996.30 元,募集资金净额 639,383,959.13 元。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神剑股份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本次
发行完成后神剑股份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特推荐其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
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Shenjian New Materials Co.,Ltd.
法定代表人         刘志坚
成立日期           2002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837,574,116 元(发行前)
公司住所           安徽省芜湖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
邮政编码           241008
电话号码           0553-5316355
传真号码           0553-531657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hen-jian.com/
电子邮箱           zq@shen-jian.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7373350320
董事会秘书         吴昌国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 年 3 月 3 日
证券简称           神剑股份
证券代码           002361
所属行业           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聚酯树脂、环氧树脂、TGIC 固化剂、流平剂、增光剂(不含危险品)
                   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
经营范围
                   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
                   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主营业务           化工新材料及高端装备制造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来源于公司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
告(未经审计),以及相关财务数据明细表。其中,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会审字[2019]2415 号、容诚审字[2020]230Z1788 号、容诚审字
【2021】230Z2301 号)。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流动资产         229,576.73        202,284.17    226,351.94     212,916.86

   非流动资产        159,740.76        151,838.75    136,317.31     125,618.91

    资产总计         389,317.50        354,122.91    362,669.25     338,535.76

    流动负债         200,663.50        164,486.72    175,108.65     147,175.90

   非流动负债         4,366.14          4,579.28      4,484.78       6,175.19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负债总计           205,029.65           169,066.00        179,593.43       153,351.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78,082.40           178,732.77        179,744.96       182,452.94
      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4,287.85           185,056.92        183,075.82       185,184.6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16,282.51          186,931.96      207,869.06     193,786.91

     营业成本               94,224.88           153,704.99      164,209.17     161,250.29

     营业利润                8,023.38             8,634.08       14,471.00      8,520.12

     利润总额                8,159.64             9,287.23       14,812.84      8,800.64

      净利润                 7,440.84             8,486.88       13,118.23      7,95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7,446.10             8,372.32       12,519.10      7,732.76
      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241.64           6,690.10       19,483.56      6,734.62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679.18          -12,286.88     -19,257.13     -14,152.57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8,339.74           -13,082.85      4,143.08       5,042.87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721.39          -18,238.08      4,304.68       -2,338.47
        加额

    4、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    2019 年末/ 20   2018 年末/ 2
      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 年度          19 年度        018 年度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   2019 年末/ 20   2018 年末/ 2
      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 年度         19 年度        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14             1.23            1.29            1.45

   速动比率(倍)            0.94             1.03            1.15            1.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8.96%           42.89%          44.03%         38.71%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66%           47.74%          49.52%         45.3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7             1.90            2.30            2.29

  存货周转率(次)           2.54             5.27            6.12            6.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             4.68            6.85            4.0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0            0.15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0            0.15            0.09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9 月 24 日。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4.61 元/股。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发行价格:4.61 元/股

    5、发行数量:140,997,830 股

    6、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49,999,996.30 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39,383,959.13 元

    8、发行对象、配售股份数量、配售金额及股份锁定情况:
序                                获配价格(元                      获配金额       限售期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号                                    /股)                           (元)       (月)
     上海铭大实业(集团)有限
1                                     4.61         6,507,592      29,999,999.12      6
               公司
2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4.61         4,338,394      19,999,996.34      6
3    四川国经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4.61         4,338,394      19,999,996.34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1         4,338,394      19,999,996.34      6
5              吕强                   4.61        28,199,566      129,999,999.26     6
6             UBS AG                  4.61         8,676,789      39,999,997.29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4.61         4,338,394      19,999,996.34      6
       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4.61         4,338,394      19,999,996.34      6
     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          4.61         4,338,394      19,999,996.34      6
              四组合
     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
10                                    4.61         8,676,789      39,999,997.29      6
             限合伙)
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1        31,019,498      142,999,885.78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1        11,713,653      53,999,940.33      6
13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1         4,772,230      21,999,980.30      6
14            尚忠月                  4.61         5,422,993      24,999,997.73      6
15            陈蓓文                  4.61         3,253,796      14,999,999.56      6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61         2,733,186      12,599,987.46      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
17   限合伙)-宁聚映山红 4 号私       4.61         2,190,889      10,099,998.29      6
           募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   -宁聚开阳 9 号私募证券投资       4.61         1,800,485       8,300,235.85      6
                基金
                      合计                        140,997,830     649,999,996.30     -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
购股份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140,997,830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8,994,485        20.18%    309,992,315   31.6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68,579,631        79.82%    668,579,631   68.32%
三、股份总数                 837,574,116      100.00%     978,571,946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                                    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发行人完善有关制度,
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并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
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利益的内控制度                           有关规定,协助发行人完善有关制度,并督
                                         导发行人有效实施。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的
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 规定执行,对重大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将按照
见                                       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对发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
                                        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根据情况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5、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发行人
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 向保荐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的其他文件                               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审阅。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督导发行人遵守有关规定,并独立地对相关
并发表意见                              事项发表意见
                                           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
                                           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
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开声明。
                 事项                                    安排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   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
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介机构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每年至少对发行人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工作。


    四、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
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合计超过百分之七;


    (二)发行人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百分之七;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
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重要关联方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
联关系。


    五、相关承诺事项

    (一)华安证券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上市
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
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
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7、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华安证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证券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1 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
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华安证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保荐代表人:卢金硕、吕娟

    项目协办人:沈旺

    项目组成员:田之禾、卫骏、薛明伟、潘维金、杨光

    联系电话:0551-65161765

    传真:0551-65161659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华安证券认为:神剑股份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安证券愿意推荐神剑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此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金硕                吕娟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