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1-17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安
  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1年12月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
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12 月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5 日。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列表: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周一)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北工业园保顺路8号安徽神
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
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在2021年11月29
日17:00前将邮件发送至:zq@shen-jian.com或传真至0553-5316577,邮件
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
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吴昌国先生、武振生先生
   联系电话:0553-5316355、5316333 转 90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
  码/法 人 股 东 营 业
                                     人 姓名
       执 照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1
    2.投票简称:神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神剑股份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数为:                股,

证件号码为: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

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

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

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