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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7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议,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22年6
月30日对外担保情况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除已披露审批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之
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王申生               殷俊明               程乃胜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