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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意见2023-04-28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神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
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
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价格并经
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未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申生            殷俊明               程乃胜


                                            2023 年 04 月 26 日